廣州全面推行積分入學租購同權!

广州全面推行积分入学租购同权!

從去年開始宣傳的房屋“租購同權”終於邁出實質性一步。在本月23日開始的各區積分入學申報工作中,來穗人員驚喜地發現,在積分項佔比較為重頭的合法住所項當中,合法租賃的房屋與購買的房屋一樣享受同等的最高分值。“其實2017年的積分制入學政策中就已經將合法租賃房屋列為和購買產權房屋同等的加分選項。不過,不少租房的來穗人員沒有注意到一個關鍵問題所在,那就是租房需要進行租賃備案。”

广州全面推行积分入学租购同权!

應該說,從去年開始對《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進行公開徵求意見,到今年初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該文件,這一為來穗人員提供入戶、入學、公租房及其他公共服務的框架性文件已經深深地烙上了“租購同權”的印記。“因為你在比較各項合法住所的積分項時,最高分值的設置上買房和租房是一致的。在廣州,租購同權在針對來穗人員、非戶籍人員時已經先走一步。”公共政策研究員、廣州民盟社會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餘梁表示。

各區積分入學方案陸續出臺,體現“租、購”住房享有同等權利

近日,海珠、天河、越秀、荔灣等區陸續公佈了今年的積分入學方案,來穗人員可通過積分入學的方式獲得小學、初中學位。

3月14日,荔灣區政府網(http://www.lw.gov.cn)和荔灣教育信息網(http://www.gzlwedu.org.cn)率先公佈了《廣州市荔灣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實施辦法(試行)》,其中,在合法穩定住所的指標積分中,在荔灣區購房居住滿5年者、在荔灣區合法租賃居住時間與在荔灣區購房居住時間總計滿5年者以及在荔灣區合法租賃居住滿5年者,積分加分均是100分。也就是說,符合一定年限的租房者與購房者一樣享受同等加分。不過,在荔灣區合法租賃居住滿1個月但不足5年者,則只能獲得每月1分的積分,這一積分標準與2017年積分入學方案相同。

隨後,越秀區、海珠區和天河區也相繼出臺了今年的積分入學方案。

與去年相比,今年越秀積分入學在積分計算方式上有所不同,去年不管是申請小一還是初一學位,在積分項目上都明確:申請人在越秀區有全額房產積5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積2分;而今年的積分項目上則取消了這兩項。根據今年方案,申請人現居越秀區有穩定住所並已連續居住滿1年及以上的,便可申請小學或初中一年級積分制入學,這一指標的分值高低主要與居住年限相關,最低辦理居住證滿1年是36分,最高連續滿5年及以上是180分。積分分值與是自有房產還是租房無關。

在海珠區教育局發佈的今年積分入學方案中,則對租購同權政策有了更明確的落地。按去年的方案,在海珠區購房滿5年者和在海珠區合法租賃居住滿5年者最高分為100分,在海珠區購房不足5年者60分,在海珠區合法租賃居住不足5年者按照每月1分進行積分。而此次公佈的《2018年廣州市海珠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實施細則》中“合法穩定住所”這一指標規定,在海珠區購房居住和合法租賃居住加同等分值,最高30分。也就是說租房者無論租房時間長短,都將和購房者享有同等權利。

事實上,天河區從去年的首次積分入學就已實施了租購同權的積分方案。該區來穗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更會嚴格按照合法租房、合法住房具有同等積分條件的規定執行。只要申請人在天河擁有合法的租房並進行了租賃備案,即可享受和購買住房一樣的同等積分,甚至合乎條件的企業宿舍都可以享受到加分項。

租賃合法居所可獲積分,前提是必須進行租賃備案

近期在各區啟動的積分制入學申報,其實已經是對“租購同權”方針的一次集中體現。餘梁表示,對於房屋是購買還是租賃,來穗人員在享受城市公共服務政策是有著極高敏感度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正式經批准實施後,積分入學也好,積分入戶也罷,租賃房屋享受同等積分上限,使得購房者、租房者所享權利趨於一致。“再加上集體戶等渠道解決了落戶問題,實際上最先享受到租購同權的也是來穗人員這一群體。”餘梁說,非戶籍人員已經能租購同權了,下一步戶籍人員的“租購同權”如何設置框架,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此外,租賃房屋能夠享受到同等加分,並不意味著隨便租個房子就可以。“租賃的房屋必須是政府能夠查詢到信息的,這就強調了申請人在租房後,需要和房東前往街道進行租賃備案。為了方便房屋租賃備案,廣州甚至已經將租賃備案委託給了城投、珠實這樣的國有企業,他們也能開展。”天河區來穗局相關人士表示,天河去年就實施了租購同權,但很多來穗人員卻沒有享受到加分,就是因為他們沒有備案。

租購同權後,租房者獲得了學位等公共服務,那房屋業主的權利會不會受到影響?在各區積分入學政策實施後,一些放租業主開始擔憂自己的子女學位受到擠佔。對於這個問題,其實房屋業主過度擔憂了。

“戶籍人口或戶籍業主享受的子女入學福利,是政府根據地段來配給給戶籍人員的公共服務,遵循的是地段優先原則;而租房者獲得的積分入學福利,則來自於廣州為來穗人員提供的公共服務渠道,遵循的是來穗人員個人志願,積分優先原則。”天河區來穗局該名人士表示,假設積分入學人員住在天河北,但他覺得自己孩子去珠江新城上學更方便接送,只要積分足夠就完全可行。

◎越秀區

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審核缺一不可

越秀區積分入學於3月2 1日起啟動網上申報。所有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審核,沒有進行網上申請或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根據安排,越秀區積分入學網上申請時間從3月2 1日8:30至4月2日12:00,網上申報地址:越秀教育網-服務欄目-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報名系統。紙質材料提交審核時間從3月21日至4月2日17:00,地址分別是:申請小一、初一(非越秀學籍生)前往越秀區來穗人員綜合服務中心(越秀區德政中路龍騰裡4號);申請初一(越秀學籍生)將紙質材料提交所在學校老師。需要提醒的是,申請人務必在網上申請後打印申請表、備齊相關材料,前往受理窗口提交紙質材料。網上未申請的,窗口不予受理。

◎天河區

到2 1個街道指定窗口遞交申請材料

從3月23日至4月3日中午12時前,符合條件的天河區來穗人員可以到21個街道指定窗口遞交申請材料。申請人須攜帶材料先到居住證所在街道受理點現場提交初審,通過初審後才可登錄網上系統填報相關數據。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時,僅適用於截至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滿6週歲、尚未入學、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或當年小學畢業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轉學、插班生不予受理。來穗人員可以前往所在街道辦事處諮詢、填表登記,這些受理窗口週六、週日正常辦公。

◎海珠區

申報人須在網上報滿5個志願

根據海珠區教育局近日公佈實施細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於3月26日至4月3日(週一至週五8:30-12:00、14:00-17:30)上網申報,通過預審的申請人需到指定受理點提交相關數據並接受初審。全區18個街道的政務服務中心或者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均可受理積分入學。

今年,廣東省居住證以及繳納社保的積分都“不設上限分值”,採用按月算分。

海珠區將採用“積分優先、結合志願、統籌安排”為原則設定程序進行計算機派位。申報人要在網上填報志願,須報滿5個,其中公辦學校志願最多填報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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