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城市收入低房價卻很高,而有些城市經濟高房價卻不高?

說到房價,每個人都能講上兩句對房地產的理解,以及對高房價的厭惡。基本上,所有大中小城市都曾出現過房價“瘋漲”的情況,我也親眼見證一個四線城市的房價從均價4千漲到了1.2萬一平,且只用了一年多的時間,多可怕!而且存在類似情況的城市,很多經濟發展差,人均收入低的小城市也出現了房價翻倍的情況。

為何城市收入低房價卻很高,而有些城市經濟高房價卻不高?

特別是近兩年的三線城市,大有趕超北上廣深的感覺。可是,這些城市的人均收入並不高,平均工資為5千元,房價卻在2萬左右。這樣的城市,這樣的房價真的正常嗎?答案不言而喻。

那麼,三四線城市的房價憑什麼那麼高呢?這就不得不說到地方財政了。很多人覺得房價的漲跌是與經濟掛鉤的,我卻認為影響房價的直接因素是“政策”。只有政策才能決定你能不能買房/賣房,也只有政策才能告訴你該不該買房/賣房。而地方政府發佈政策的原因不僅僅是調控,也是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

為何城市收入低房價卻很高,而有些城市經濟高房價卻不高?

回想那些“去庫存”的小城市,它們的房價是怎麼漲起來的?是因為地方政府的允許,因為需要財政收入,所以才會大量且高價賣地。要知道,土地收入是獲得財政的重要手段之一。開發商高價買地,當然需要有人買房。可是一個經濟發展差、人口數量低的城市,怎麼才能提高銷售呢?那就是漲價!不管是什麼商品,一旦價格上去了,總有人回去買,更不要說房子了。

為何城市收入低房價卻很高,而有些城市經濟高房價卻不高?

所以,一旦房價上去,買房的人就會增多,開發商有錢賺,拿地更頻繁;而地方政府也有了財政收入,就能為城市發展添磚加瓦,人們的生活水平也會不斷提供。可是,那些買房的老百姓卻平白無故的增添了了許多財政支出和風險,這樣的結果真的就是上面想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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