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升級!成都新政!離異後兩年內購買住房 套數按離異前計算

5月15日,四川成都出臺《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通知》,對成都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進行完善。


《通知》對限購對象提出了調整,限購對象不再是個人,而是以為家庭為單位。成都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緩解市場供需矛盾,遏制投機炒房行為,立足於保障剛需、保障改善性需求,借鑑其他城市經驗,作出將限購對象由個人調整為家庭的決定。

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通知》還在限購方式上也作出調整,提出戶籍遷入成都市未滿24個月的購房人,應在成都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才可在成都市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成都市房產管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稱,此前執行的限購措施對新入戶人員沒有繳納社保的要求,導致部分投機需求通過入戶方式達到購房目的,進一步加劇了供需矛盾。

此外,該《通知》延長住房限售時限,要求在成都全市範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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