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中的的轉包與轉讓有什麼區別?

土地流轉中的的轉包與轉讓有什麼區別?

土地流轉中的的轉包與轉讓有什麼區別?

土地流轉的提法已經多年。中央一號文件多次鼓勵探索農村土地流轉,盤活農村宅基地和閒置農房。近年來,土地流轉的形式越發多樣。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也就是說,土地流轉的方式包括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

這其中,出租,互換比較好理解。那麼轉讓、轉包是什麼意思?有什麼不同?

轉包:主要發生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農戶之間;轉包人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產權不變,受轉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使用的權利,獲取承包土地的收益,並向轉包人支付轉包費。轉包無需經發包人許可,但轉包合同需向發包人備案。

這句話聽著有點兒亂,通俗的說,甲乙是同村的,甲的土地轉包給乙。甲對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的產權不變,但土地經營權歸乙,土地收益也歸乙。同時乙向甲支付轉包費用。甲乙轉包不用經村集體許可,但轉包的合同需要向村集體備案。

土地流轉中的的轉包與轉讓有什麼區別?

轉讓:是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他人。轉讓將使農戶喪失對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因此對轉讓必須嚴格條件。

在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即可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礎是農民有了切實的生活保障,否則不應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

轉讓的對象應當限制於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具備轉讓條件的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應當經發包方同意,並與發包方變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這兩段話的意思分為兩層,一層是對轉讓方的限制,一層是對受讓方的限制。

比如甲的土地準備轉讓給乙。如果轉讓後,甲方就沒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了。甲只有在經商、上班等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才能轉讓,否則不能採用轉讓的方式流轉給乙。

對於乙來說,必須是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戶,其他職業則不可以。且這種轉讓行為必須取得村集體的同意,村集體與甲變更承包合同,與乙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有關轉包與轉讓的區別,您懂了嗎?

土地流轉中的的轉包與轉讓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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