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史上4個慘絕人性的小孩:是小孩但惡過成人,均被判處重刑


史密斯.埃裡克,1993年,當時只有13歲的他就把當時只有四歲的小男孩兒騙到了一個比較空曠的公園裡面,凌虐。據說他當時不但用手去掐小男孩的脖子,他還用石頭去砸小男孩的頭部。他被判處了九年有期徒刑。小編表示不能判刑吧,不是有未成年人渣保護法嗎?

巴斯塔曼特.愛麗莎,2009年,15歲的愛莉沙殺了鄰居家9歲的小女孩並將之拋棄在森林,理由僅是因為好奇。事後這個女孩還將自己的行為詳細地記錄在日記中,但最後等待她的結局終是無盡的牢獄之災。

約書亞.菲利普斯,14歲的菲利普斯當時他打籃球的時候由於不小心碰到了一個小女孩兒,小女孩兒不停地哭泣,他為了讓小女孩兒停止哭鬧,就不停的打她,直到小女孩死亡,最終約書亞被判終身監禁。

保羅.亨利.金格里奇,12歲的保羅試圖和朋友離家出走,但被朋友的繼父阻攔。保羅沒有猶豫,拿出槍開了火。事後保羅被判入獄30年。 對這些孩子處以重刑你怎麼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