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把好“三關” 提升信訪舉報交辦件查實率

近年來,茂名市紀委監委注重提升信訪舉報交辦件辦理質量,交辦件查實率明顯提升。2017年,該市紀委發函交辦信訪件67件,已辦結55件。經查屬實37件,查實率67.3%;轉立案審查29件,成案率52.7%。其中涉及扶貧領域違紀問題線索查實率50%,成案率46%。

據瞭解,為加強有關線索的篩選排查和交辦督辦,用交辦“信號燈”推動下級紀委落實工作任務,切實履行監督責任,茂名市紀委監委精心篩選,認真研判,重點關注下級黨委管理幹部的違紀違規問題,有針對性地篩選事實清晰、過程完整、描述具體等可查性高的問題線索進行交辦;重點關注發生在群眾身邊、群眾反映強烈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緊盯重點地區、“三類重點人”和違反政治紀律、違反換屆紀律、扶貧領域違紀、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同時,該市紀委監委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重點抓、信訪室具體負責、各辦案部門和區(縣級市)紀委共同參與的督辦工作體系,通過配足人員力量,把好“三關”嚴格審核,確保督辦到位。一是把好時限關,對超期未結的,制定工作時間表,限期辦結;對要求補查的,抓緊跟進辦理;對未上報後續處理資料的,抓緊收集上報;經督辦仍拖延查報或不落實上級審核意見的,對相關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二是把好文字關,要求各區(縣級市)紀委信訪室負起上報交辦件的審核責任,確保上報交辦件文字精練,條理清晰,描述完整,結論正確,無格式錯誤和錯字漏字。三是把好質量關,要求對上級交辦件的處理情況全部要由審理室把關,特別是各區(縣級市)紀委承辦的複雜疑難的信訪件,在辦理處理的過程中要及時聽取審理室的意見,確保交辦件的辦理質量。對材料不齊全、調查不全面、處理不恰當的一律退回補充調查或重新提出處理意見,確保辦理質量。

2017年,茂名市紀委監委對交辦件進行督辦36件次,其中對省紀委交辦件督辦達24次;審結交辦件55件,在審結過程中,要求補充調查或補充上報資料22件次。(茂名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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