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案例幫你解析建築施工企業的業務問題

在江湖上,會計學、醫學、法學並稱為“武林三大絕頂門派”,其難度指數高達4顆星,但這些依然抵擋不了我們會計人的步伐,為此,建築工送來獨門建築施工企業案例解讀,助大家一臂之力!

兩個案例幫你解析建築施工企業的業務問題

案例來了~

A企業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事建築安裝業務,所有建築服務業務均由直接管理的項目部施工或分包,企業2016年7月份業務如下:

業務一:

本地A建築項目為營改增後的項目,採取一般計稅辦法,於當月竣工結算。收取含稅工程款220萬元,另因提前竣工收取獎勵款2萬元,一併與工程款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款均已收到。對A建築項目的部分工程進行分包,分包給B工程公司,本月對分包工程進行結算,取得B公司開具的分包款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工程款10萬,增值稅款0.3萬元;購買材料物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價款100萬,增值稅17萬。

解析:

1.結算、收取工程款

銷項稅額=222/1.11×11%=22(萬元)

借:銀行存款 2220000

貸:工程結算 2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20000

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

兩個案例幫你解析建築施工企業的業務問題

解析:

2.支付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000

貸:銀行存款 103000

3.購買材料物資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00

貸:銀行存款 1170000

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

兩個案例幫你解析建築施工企業的業務問題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兩個案例幫你解析建築施工企業的業務問題

兩個案例幫你解析建築施工企業的業務問題

業務二:

外市B市政工程項目為營改增前的項目,採取簡易計稅辦法,當月竣工結算, 收取含稅工程款515萬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款項尚未收到;發生分包支出103萬元。已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填報《增值稅預繳稅款表》並預繳增值稅12萬元,取得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憑證。

解析:

應納稅額=(515-103)/1.03×3%=12(萬元)

預繳稅額=(515-103)/1.03×3%=12(萬元)

賬務處理:

1.月末工程結算

借:應收賬款 5150000

貸:工程結算 5000000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50000

2.支付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000000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30000

貸:銀行存款 1030000

附列資料(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

兩個案例幫你解析建築施工企業的業務問題

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

兩個案例幫你解析建築施工企業的業務問題

兩個案例幫你解析建築施工企業的業務問題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兩個案例幫你解析建築施工企業的業務問題

3.在外市預繳增值稅12萬元,賬務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20000

貸:銀行存款 120000

《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兩個案例幫你解析建築施工企業的業務問題

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

兩個案例幫你解析建築施工企業的業務問題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兩個案例幫你解析建築施工企業的業務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