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雪峰:關中農村的分家與養老

關中農村的分家與養老有一些特點,特以在寶雞眉縣橫渠鎮調研為例作簡單討論。

如果有多子,關中農村一般是多次分家模式,即結婚的兒子分家出去,結婚一個分出去一個,直到最小的兒子結婚,父母一般不再與最小的兒子分家,而是同住。不過,也有少數家庭父母與最小的已婚兒子分開住。父母與小兒子即使同住,也有1/3的同住家庭分灶。如果只有一個兒子,父母一般不會與已婚兒子分家,即吃住都在一起。

多子家庭,雖然父母與最小的已婚兒子同吃同住,所有兒子卻都要承擔父母醫療和安葬的責任。如果有兩個兒子,則可能老大負責母親的醫療及安葬費用,老么負擔父親的費用。若有多個兒子則平攤相關費用。女兒一般不承擔費用。

在子女成家前,父母最大的責任是為兒子娶媳婦,無論是多個兒子還是一個兒子,為兒子娶回媳婦,父母一般都已身無分文。兒子成家後,父母的責任一是幫兒子幹活,從事農業生產,二是帶孫子。幫兒子幹活是沒有收入的,所以父母不當家後就幾乎不再有收入來源。

因此,眉縣農村,超過60歲的老年人很少會有積蓄,只有那些在城市工作退休回到村莊居住的老年人才有積蓄。按當地人的理解,老年人吃飽了也不需要花什麼錢。抽菸的老年人也不大可能抽得起捲菸,而大多數是抽自己種的旱菸。因為捲菸是要買的,而旱菸可以自己種。

逢年過節,子女會給父母一點零用錢,一、二百元就算多的。

因此,新農保,凡是60歲以上老年人每月都有的80元農村養老保險,對農村老年人就十分重要。眉縣規定凡是年齡超過70歲的每月另外增加50元高齡養老金,80+50=130元的養老金極大地解決了關中老年人有飯吃無錢花的問題。

最近幾年,農村代際關係中,子女不孝有普遍化趨勢。橫渠鎮F村有一戶有兩兄弟,父母與已婚小兒子一起生活,小兒子、媳婦生了兩個孫子都是由父母帶大,且父母幫小兒子種田。小兒子、媳婦常年外出打工。後來母親生病癱瘓在床,父親照料母親,結果父親過於受累,2015年去世。按當時分家的協議,應由大兒子負責贍養父親小兒子負責贍養母親,包括照料、醫療和安葬。父親去世後,大兒子安葬了父親就不管母親了。小兒子則認為照料母親應該是兄弟共同的事情。兩邊推卸責任,母親無人照看。村幹部責問小兒子,小兒子竟然說“讓她死了算了”。村莊議論對這類不孝行為的約束很低。

關中農村的分家與養老有以下幾點值得注意:

第一,父母一般不會與所有兒子都分開吃住,只有一個兒子一般不分家,有多個兒子則與小兒子一起住。但有可能一起住卻分灶吃飯。

第二,多子家庭,父母贍養(照料、醫療、安葬)責任由不同兒子分擔。但父母一般不會分養。華南宗族型地區,多子家庭,父母很可能在子女成家後分開到不同兒子家生活。

第三、60歲以上父母很少有現金積蓄。這與中部農村父母手上往往有萬元以上積蓄以防老有很大差異。

第四、以戶族為代表的結構性力量的衰落,使得代際關係中老年父母處於相當不利的位置。國家給農村老年人發放的養老保險極大地緩解了關中農村老年人的“現金荒”問題。

2016年6月2日晚上

贺雪峰:关中农村的分家与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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