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網民侮辱犧牲的衡陽籍消防戰士,被提起公益訴訟


5月13日,公安部批准謝勇同志為烈士並頒發獻身國防金質紀念章。次日,中共江蘇省公安廳委員會追認謝勇同志為中國共產黨黨員;追記謝勇同志一等功。同日,淮安市人民政府追授謝勇“滅火救援勇士”榮譽稱號。當地數千名幹部群眾自發前往悼念謝勇,表達對烈士的崇敬之情。

就在社會各界沉浸在悲傷憐惜之中時,卻有極少數人發表不實甚至汙衊烈士的言論。當天,淮安經濟開發區的曾某在微信群裡散佈不實言論對謝勇烈士進行汙衊,並在他人提醒曾有人侮辱烈士被處理,對他進行勸阻時還表示“拘留算什麼,坐牢我都不怕”。

當地檢察機關在履職中發現上述線索後,高度重視。淮安市檢察院檢察長肖天奉第一時間要求關注並依法保護烈士名譽權,並向省檢察院彙報。省檢察院劉華檢察長專門做出批示,要求迅速介入、依法履職。5月15日,曾某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淮安市檢察院分別於5月15日、5月17日對上述線索進行立案審查,收集相關證據,並依法履行了民事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就是否對曾某侵害烈士名譽權的行為提起民事訴訟徵求了謝勇烈士近親屬的意見,烈士近親屬聲明不提起民事訴訟。5月21日,經江蘇省檢察院批准,淮安市檢察院決定對曾某的行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謝勇烈士在危險時刻作出捨生取義的壯舉,以無私的奉獻,捍衛了人民群眾的平安幸福,他‘最美逆行’的事蹟和精神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體現,值得全社會崇尚、學習和捍衛。曾某肆意歪曲、侮辱、褻瀆英雄的事蹟和精神,其行為明顯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民事責任。

英雄,是中華民族的脊樑,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英雄形象,不容詆譭。弘揚中華傳統文化,光大中華傳統美德,學習英雄、致敬英雄、傳承英雄精神應該成為全社會每一個人自覺的行動。那些歪曲英雄形象、中傷英雄精神的行為理應受到社會公德的譴責和國家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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