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詩入門(七)——近體詩4排律

二、排律

排律就是十句及以上的律詩。它也是律詩的一種排律就是普通律詩的延長,一切規律都應該以普通律詩為標準。本來不必自歸一類;但為方便講解,也不妨分開。

南北朝時期的謝靈運有些詩也已經和排律相類似了,例如:

格律詩入門(七)——近體詩4排律

但是,相類似並不就是相同。

這一首謝詩因為差不多處處對仗,所以像排律(排律就是一直排比下去的意思,只有末兩句不必用對仗.首兩句也偶然可以不對);但是因為不合近體詩的平仄,所以不能認為是排律

排律的韻數:詩人總喜歡用整數。例如十韻、二十韻三十韻、四十韻、五十韻、六十韻、六十韻以上往往索性湊成一百韻(二百句.一千字),這種求整齊的風氣是五言古詩所沒有的。例如:

格律詩入門(七)——近體詩4排律

二十韻排律

格律詩入門(七)——近體詩4排律

四十韻排律

當然也有些排律的韻不是整數的,例如元稹的《泛江玩月十二韻》《酬段丞與諸棋流會宿弊居見贈二十四韻》,杜甫的《風疾舟中伏枕書杯三十六韻》等等。但這些佔少數,而且像三十六和二十四之類,在古人的心目中就是另一類的整數。

但也不要以為凡在題目上寫明韻數的就是排律。像杜甫《奉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柳宗元的《遊南亭夜還敘志七十韻》等等都是古風,不是排律。

從中唐以後,試帖詩(科舉考試的一種詩體。也叫“賦得體”,以題前常冠以“賦得”二字得名。題目範圍與用韻,原均較寬,唐玄宗開元時始規定韻腳。)都是五言排律,而且都是限定用十二句。例如:

格律詩入門(七)——近體詩4排律

十二句試帖詩

五言排律也像五言律詩,首句以不入韻為正例,入韻為變例。

通常來說,排律只限於五言,不過也有極少的七言排律,例如:

格律詩入門(七)——近體詩4排律

七言排律

總結:排律就是一種比較長的律詩,它嚴格遵循律詩的平仄,對仗和用韻,就相當於把中間兩聯擴展了很多倍,當然這些擴展的聯一樣要對仗。排律一般是五言(七言極少),試帖詩也是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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