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過婚的女人,有沒有權利挑挑揀揀?

魯迅的《秋夜》中,有一段話是這樣寫的:我生平沒有見過這樣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彷彿要離開人間而去,使人們仰面不再看見,然而現在卻非常之藍,閃閃地睞著幾十個星星的眼,冷眼。他的口角上現出微笑,似乎自以為大有深意,而將繁霜灑在我的園裡的野花草上。

離過婚的女人,有沒有權利挑挑揀揀?

這段話讓我想到一個朋友小夏的故事。小夏有過一次失敗婚姻,第一次走入婚姻時候的懵懂跟莽撞,讓這次的婚姻經驗特別的糟糕,沒過兩年就離了婚。

生活在農村,雖說現在的年代離婚的事情屢見不鮮,就離婚本身而言,人們已經見怪不怪。但是人們見怪的是,一個女人,離了婚,竟然沒有很快的再嫁。這件事情似乎特別的十惡不赦。就是說,你一個離過婚的女人,有什麼權利挑挑揀揀,你應該在有一個還不錯的男人在願意要你的情況下,歡天喜地,感恩戴德的撲上去。

離過婚的女人,有沒有權利挑挑揀揀?

小夏骨子裡是倔強的姑娘,相比第一次的莽撞,她決心第二次一定要睜大眼睛,上天給了第二次機會,她就一定要好好珍惜。對於自己不喜歡的男人,不管身邊人怎樣勸怎樣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小夏也絕對不動搖。

相親相了很多次,還是沒有遇到那個稱心如意的,小夏看起來並沒有著急,而是專心的用心工作。反而三姑六婆,鄰里街坊,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氣急敗壞的模樣。他們的原話是這樣的,“你一個女人家,事業做的再好有什麼用?連個男人都找不到,後半輩子怎麼過?”“都離過一次婚了,還挑三揀四的,不知道想找個什麼樣的,眼光太高了。”“都多大的人了,還在妄想愛情?就不能踏實一點,找個踏實的人過日子?”

離過婚的女人,有沒有權利挑挑揀揀?

小夏說,即使我堅守自己的原則,但是那些閒言碎語,那些冷眼跟嘲諷,常常會變成利劍,在淒涼的深夜,一刀一刀的將她凌遲。

很多很多像小夏一樣的姑娘,即使受到一萬點的傷害,仍然努力著,不服輸,仍然嚮往美好,就像那後花園裡極細小的小野花,深知秋會來,深知冬會來,但心裡明白,秋天過去,冬天過去,緊接著就是春天了,於是她們仍然紅慘慘的笑著,憧憬著,努力著。

那嚮往愛情跟美好生活的心,就像那奮力飛向火光的小青蟲,即使飛蛾撲火,粉身碎骨,但也一定是蒼翠精緻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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