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國企,提前退休的兩任董事長都沒能善終

撰文 | 高語陽

剛剛過去的5月25日,上海市紀委監委公佈,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呂永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這家國企,提前退休的兩任董事長都沒能善終

尚未到退休年紀的他,在卸任之後並無其他任職信息。

曾在子公司任要職 再任職稱“有回家的感覺”

呂永傑,1956年11月出生,早年曆任輕工控股集團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裁、董事長,市總工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2008年5月起,他出任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書記,分管黨委辦公室、組織處、宣傳處、老幹部處和統戰工作,同時負責聯繫國資委黨校工作,協助市有關部門做好工青婦工作。

2013年11月27日,光明食品集團召開專門會議,宣佈時任董事長王宗南因身體原因卸任,呂永傑接任。

到2015年12月2日呂永傑正式卸任,他在光明集團出任黨委書記、董事長剛好兩年時間。

呂永傑與光明集團頗有淵源。他曾擔任光明集團子公司上海梅林正廣和(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而且他曾出任整合前的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

因此,2013年接手光明集團時,他在發言中提到:“到光明食品集團工作,自己有一種回家的感覺。”

巡視組反饋意見十多天後卸任

2015年底,呂永傑未到退休年齡就卸任的消息一度引起關注。

巡視意見指出,光明集團對個別下屬企業在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使用、徵地補償、工程建設、企業管理等方面長期存在的違法違紀問題發現糾正不力,群眾反映突出。同時,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執行政治紀律不夠嚴格,違規購買發放消費卡、公款送禮等問題仍然突出。

除此之外,對下屬企業“一把手”管理監督不到位,守紀律講規矩的壓力傳導不夠嚴格,有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情況;紀委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主動發現問題、及時查處不夠有力。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當時,呂永傑在會上表示:“這些問題抓得準、看得深,分析透徹、直指要害,符合光明集團實際,對巡視組提出的問題和整改要求,要全面貫徹、堅決落實。”

不過,這次會議結束十多天,呂永傑就卸任光明集團領導職務。

前任被判18年 挪用公款近2億

呂永傑不是第一位落馬的光明集團董事長。

當時,他接任光明集團董事長時,前任董事長王宗南宣佈因身體原因卸任,據稱,王宗南主動向組織提出退出集團領導崗位的請求。他2006年8月出任光明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2013年離任,前後7年。

王宗南離任半年多後,2014年7月28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王宗南因涉嫌在友誼(集團)有限公司、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任職期間挪用公款、受賄,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立案偵查。

兩天後,王宗南的政協委員資格被撤銷,8月11日被逮捕。

2015年8月11日,逮捕整整一年之時,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王宗南被判有期徒刑18年,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挪用公款違法所得120萬餘元、受賄款269萬餘元及受賄收益833萬餘元予以追繳。

法院指出,他先後十餘次夥同他人共同挪用聯華超市及其下屬單位公款共計1.95億餘元。

王宗南、呂永傑之後,現任光明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是是明芳。2013年底,50歲的是明芳從上海申迪(集團)有限公司總裁、黨委副書記任上接手光明集團至今。

這家國企,提前退休的兩任董事長都沒能善終

資料|上海市紀委監委官網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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