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需要做哪些準備?判決離婚後還要辦離婚手續嗎?

夫妻雙方感情出現破裂後,如果無法挽救的,就只能通過離婚的方式結束婚姻關係,而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需要做好離婚的準備,那麼離婚前需要做哪些準備,判決離婚後還要辦離婚手續嗎?

離婚前需要做哪些準備?判決離婚後還要辦離婚手續嗎?

江蘇圓點律師事務所的孟凡永律師做出了詳細解答:

一、離婚前需要做哪些準備

離婚前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兩項:其一,相關證據的收集,其二,家庭財產的保護,其三,良好的夫妻協議,雖然可能無法協議,但盡力去償試總是好的。對於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於沒有打官司的經歷,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是圍繞“證據”進行,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

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收集相關證據,在起訴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訴,往往“欲速而不達”。

一方起訴後,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時,甚至可以採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知道了銀行的用戶名和賬號,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對銀行戶的儲蓄資金進出明細進行查詢,法院一般會同意當事人的申請。如果當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銀行或賬號,法院一般不會同意當事人的查詢申請,因此,訴前掌握家庭財產的基本情況,是十分必要的。

對於股票,當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關賬號材料不必過於擔心,律師可以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對另一方當事人持有股票的詳細情況進行查詢。

孟凡永律師:為專職執業律師,法學本科學歷,2010年開始從事律師工作至今,多次接受中央電視臺經濟與法欄目專訪。擁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知識儲備,深受當事人好評。

二、判決離婚後還要辦離婚手續嗎

法院判決離婚後,此法院判決書就等同於離婚證,同時法院會郵寄一份判決書到所在地民政局,所以不需要再去民政局辦離婚證了。

法院判決離婚後,此男女雙方就不是夫妻關係了,如果後悔了又想在一起成為夫妻,那必須再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復婚手續),否則就只是同居關係,而不是合法夫妻。

離婚前需要做哪些準備?判決離婚後還要辦離婚手續嗎?

孟凡永律師補充:

三、法定離婚的途徑

法定離婚的途徑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起訴離婚。這兩種方式都可以各自獨立地解除夫妻關係。

1、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雙方自領取離婚證之日起解除夫妻關係。

2、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或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不成協議,一方可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離婚,出具判決書或調解書,雙方自判決書生效之日或調解書送達之日起解除夫妻關係。

以上就是對“離婚前需要做什麼準備,判決離婚後還要辦離婚手續嗎”問題進行的解答,夫妻雙方要離婚的,需要做的準備是相關證據的收集、家庭財產的保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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