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季,三方協議公平不?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同時,三方協議也是學校統計就業率的一種方式。

畢業季,三方協議公平不?

不過現實生活中,往往有出現很多鬧劇。例如公司會在三方協議中約定違約金,法律規定,三方協議違約金不得多於5000元,這也是學生需要慎重考慮的。而更多的例子是,好多學生在簽了一個工作後,找到了更喜歡的一個,於是不惜鉅額毀約,往往學校也有毀約流程。

畢業季,三方協議公平不?

通常違約,學生須帶舊公司違約函,新公司接收函,以及舊三方辦理即可。不過問題來了,舊公司的違約函需要支付違約金,因為公司招聘也付出了人力物力。而當中,學校不負任何責任。這裡的問題就是,剛出校園的學生,往往是最大受害者,但他們不慎重選擇也得要自己承擔責任。那麼,畢業季,所謂三方協議,公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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