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六大政策!建立財政資金等扶持社會辦醫機制

導讀: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的實施意見》,對社會辦醫實施多項支持政策。

2017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的意見(國辦發〔2017〕44號)印發。“意見”要求各地要發揚基層首創精神,針對社會辦醫“痛點”、難點問題,主動作為、勇於攻堅,創造積累經驗,不斷豐富完善促進社會辦醫發展的政策措施。各有關部門要營造有利環境,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大膽探索。此後,各地陸續出臺了當地的“實施意見”。

近日(5月17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8〕38 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印發。仔細閱讀,筆者以為在以下6方面福建“實施意見”有特色。

一是建立財政資金扶持社會辦醫機制。

《實施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機制,可向社會辦醫療機構購買公共衛生服務以及衛生支農、支邊、對口支援的輔助服務。社會辦醫療機構可同等享受中央和地方健康與養老服務項目資金支持政策。

具體省級財政怎麼支持?《實施意見》明確:按照省財政廳、衛計委制定的《福建省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省級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社會力量舉辦且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進行補助。

“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補助”:醫療機構依法設立傳染病專科門診,完善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開展重點傳染病管理,依法承擔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三無病人”醫療救治或疾病應急救助工作,承擔對基層醫療機構的幫扶及其他省級政府要求的指令性任務和工作的,按省級財政對公立醫療機構同等標準給予補助。

這一補助項目及標準,儘管與公立醫療機構差距還很大,但畢竟是政府對社會辦醫給予明確財政支持的舉措。

二是對連鎖經營的營利性醫療機構在同一縣級行政區劃內,可實行企業總部統一辦理工商註冊登記手續。

《實施意見》要求,簡化優化行政審批。推進社會辦醫療機構設置登記審批“三集中”改革,逐步推進一窗受理、集成服務、並聯審批。依法削減不科學、不合理、不必要的審批步驟,合併內容相近、效用一致的辦理環節,進一步明確審批審查工作細則,進一步優化規範各項審批的條件、程序和時限。

2019年底前,將醫療機構設置審批納入全流程網上審批辦理事項,推廣網上受理、網上審批模式,構建網上審批服務平臺和實體大廳服務相結合的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為社會辦醫打造優質的行政服務環境。工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實行“先照後證”登記制度和 “多證合一”登記改革。對連鎖經營的營利性醫療機構在同一縣級行政區劃內,可實行企業總部統一辦理工商註冊登記手續。

五是在稅費優惠政策方面,有3條: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徵增值稅。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營利性醫療機構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自用的房產、土地3年內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六是在用地需求保障方面。

一、各地要統籌考慮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實際需求,把醫療衛生用地納入城鄉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並向醫療衛生服務設施相對滯後地區傾斜。根據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社會需求,有序適度擴大醫療衛生用地供給。

二、包括私人診所在內的各類醫療機構用地,均可按照醫療衛生用地辦理供地手續。

三是新供土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依法可按劃撥方式供應;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且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依法可按協議方式供應。

四是挖掘現有用地潛力,將清理出來的批而未用土地或閒置土地優先安排用於醫養結合機構等多業態融合醫療服務項目。

五是支持實行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土地供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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