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里頭文化為夏文化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二里頭,河南省偃師縣洛河北岸一個普通的村莊,因為夏文化的重大發現而聞名於世。1959年,二里頭遺址被發現。目前已進行了數十次的考古發掘,成果卓著。雖然二里頭文化早在1954年已在登封玉村發現,但由於二里頭遺址的發現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1977年夏鼐先生將該文化命名為“二里頭文化”。

二里頭文化分為四期,一期系由河南龍山文化發展而來,二期和三期是二里頭文化最為繁榮的時期,四期開始衰落。依據相關遺址的疊壓打破關係及出土遺物的特徵判斷,二里頭的時代當晚於河南龍山文化,不但早於安陽殷墟遺址,也早於鄭州商城遺址和偃師商城遺址。

二里頭文化的C14測定年代為公元前1900年一公元前1600年,正處於史籍記載的夏朝。加之這一帶又是傳說中夏人活動的中心區,所以學術界一般認為二里頭文化即是夏文化。

在二里頭遺址中已發現有三種不同類型的墓葬:一是陪葬有青銅器、玉器等有棺有槨的大墓,墓主人的身份當是居於統治地位的奴隸主貴族。最近在二里頭遺址發現的一座貴族墓葬中,出土有綠松石片排列而成的巨型龍,極具規模,被評為當年的全國十大考古發現。二是有一些陶器隨葬的小墓,墓主人的身份當是一般的平民。三是既無隨葬又無一定墓坑,且屍骨不全的亂葬,死者或許就是奴隸。

這三類墓的出現,說明當時的社會已進入階級社會。在該遺址中,發現兩處大型宮殿建築,其中一號宮殿,整體呈正方形,總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雄偉高大的殿堂位於北部,中間有廣闊平坦的庭院,四周有相連的廊廡,南部有寬敞的大門,構成一組十分完整的宮殿建築。二號宮殿位於一號宮殿的東北近處,面積較小,它的形制結構與一號宮殿相近,所不同的是二號宮殿北部有一個與之同時代的大墓。

二里頭文化為夏文化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這裡的一號宮殿當是王宮朝廷所在,二號宮殿為王宮宗廟建築。大型宮殿建築的出現說明二里頭遺址已成為當時的都邑所在,國家政權已經誕生。

二里頭遺址還發現有成批的用青銅和玉製作的武器,如銅鍬、銅戈、玉戈以及銅箭頭等,也是已經出現國家政權的重要佐證。二里頭遺址已經出現青銅禮器。禮制是奴隸制國家政權維護其統治的重要工具。中國古代青銅器就是以禮器為主體,青銅禮器是青銅時代的主要象徵。

二里頭文化的青銅禮器出土於二裡頭文化第三期,目前僅見飲酒器爵,基本的特點是流狹而較平,尾短,無柱,或有柱狀的雛形,底平,體較扁,下承三足。體型分長體束腰式,長體分段式和短體束模式等數種。足有長短兩類,長足為三角尖錐形,短足斷面為三角形,有些短足可能是使用損毀所致。有的足做成鏤空狀,是為二里頭文化時期的特點。

二里頭文化的青銅器一般無紋飾,但有些爵的杯體正面有一排或二排圓釘狀紋飾,有的腹部有圓餅狀突起。雖然二里頭文化青銅禮器上未見動物形紋飾,但二里頭出土的青銅戈的內部,已有變形的動物紋樣,因而不能排除青銅禮器上出現動物紋的可能。

二里頭遺址地處河洛,而河洛地區正是夏部族活動的中心地區和夏王朝都邑的所在地。《書·虞夏書序》說:“太康失邦昆弟五人,須於洛汭,作《五子之歌》。”《水經·洛水注》說:“洛水又東北流入於河…謂之洛汭…昔夏太康失政,為羿所逐,其昆弟五人,須於洛汭,作《五子之歌》,於是地矣。”《汲冢古文》則說到“太康居斟哪,界亦居之,菜又居之”。斟鄩之地,據《史記·張儀列傳》正義引《括地誌》:“故鄩城在鞏縣西南五十八里。”此外,《國語周語上》“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的記載,說明夏桀滅亡時的都色是在伊洛。

因此,二里頭遺址與文獻記載的夏都的地望也是基本相合銅爵的。二里頭遺址的考古發現與研究不但確定了夏代後期的都城遺址,而且使河洛地區在中國古代文明起源,形成與早期發展中的歷史地位更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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