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規:農村拆遷,不滿足這3點拿不到拆遷款?法律這樣規定!

農村的經濟發展是愈加的迅速,為了順應經濟的發展,對一些不需要的破舊宅基地就會進行拆遷處理。對農名朋友來說,拆遷是一件半喜半憂的事,喜的是可以拿到拆遷補償,但憂的是拆遷補償總是會各種延遲,而且由於很多農民沒有很強的法律意識和常識,在簽訂拆遷合同的時候,也會吃虧。

這不,前段時間老張簽訂了老家的宅基地拆遷補償合同,老張長期一個人在家,兒女在外務工,村幹部給老張說簽訂了合同就可以拿到拆遷補償了,老張於是便很直接的在合同上簽字了,但由於老張沒有提前就拆遷補償款和其它事項進行溝通,因此最後補償的時候老張就失去了很多原本可以得到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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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悔不當初,如果能提前瞭解到相關的規定,現在也不至於因為拆遷這件事幾乎焦頭爛額,身心疲憊。新鄉村的建設一直都在進行,拆遷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之一,但是在拆遷過程中,一定要掌握好以下幾點,如果不符合的,即使村幹部說的再動聽,也不能簽字!

首先,先補後拆是規定,不可逾越。為了充分的保障農名工的合法權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中規定,徵地涉及拆遷農民住房的,必須先安置後拆遷,妥善解決好被徵地農戶的居住問題。如果沒有解決好後續的居住問題,可以拒絕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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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補償標準要符合標準。拆遷補償包括房屋所有權、附屬物所有權、收益權等等,都有一定的標準,在簽訂拆遷合同時,農名朋友一定要核對這幾點,有沒有進行補償,補償是否達到了相關的標準。國家規定,鄉村在拆遷時分,補償規範要充分的考慮實際,尊重拆遷地鄰近的市場價格,到達合理的價格區間。

最後,未發佈公告就進行拆遷。拆遷是需要進行公告的,其中公告的內容還應該包括①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②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麵積;③徵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④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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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對於農名工來說是一件大事,很多農名會有疑問,如果沒有看到以上這幾點,就已經提前簽訂了相關的拆遷合同,會不會導致拿不到拆遷款。其實,在徵地拆遷中,法律和政策對於百姓的權益維護有很好的保障措施,如果發現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那麼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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