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將"遊戲障礙"定位成疾病?但其他權威機構卻不這麼認為

5月26日,世界衛生組織(WHO)通過投票,在《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第11次更新版本(最新版ICD11)中正式將"遊戲障礙"作為心理疾病,歸類為"由成癮性行為導致的障礙",WHO也列出了對"遊戲障礙"的三大判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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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遊戲的控制受損(例如,發作、頻率、強隊、持續時間、終止、背景);

2、在遊戲優先於其他生活興趣和日常活動的情況下,優先考慮遊戲;

3、儘管發生了負面的後果,但仍在繼續或升級遊戲;行為模式的嚴重程度足以導致個人、家庭、社會、教育、職業或其他重要職能領域的嚴重損害。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在闡述這個標準的時候,WHO心理健康和藥物濫用問題部門成員Vladimir Poznyak則解釋道,"遊戲障礙"的總體出現率非常低,要診斷一個人是否患有遊戲障礙,在上面所提到的特徵行為必須持續12個月以上,除非症狀非常嚴重或有其他新的症狀,不然不能夠是幾小時或幾天的短期行為。他同時還提到,全世界有千百萬的遊戲玩家,即使是高強度的遊戲,也不算作是遊戲障礙。

那麼,為什麼Vladimir Poznyak會給出這樣的解釋呢?事實上,這無疑還是對"遊戲障礙"這件事情始終無法完全掌握。因為在這之前,Andrew K. Przybylski博士和他的團隊就曾做過一項調查。該調查團隊獲取了4個研究隊列的數據,每個研究隊列受試者均在千人以上,共計18932人,來自於美國、英國、加拿大和德國等地。

最終結果顯示,其接近四分之三的玩家的確只是消遣娛樂而已,並不存在任何行為失調的表現,上升到疾病的程度。即便不排除有嚴重的個案,網絡遊戲障礙的總體患病率似乎相當低,年輕人(18-24歲)約1.0%,而成年人整體約為0.5%,所以對於絕大多數遊戲玩家來說,很難達到"遊戲障礙"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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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CD11草案公佈之後,無論是學界還是遊戲行業,對這一決議仍存在不同的看法。

心理學者、美國佛羅里達州史丹森大學的媒體研究院Christopher Ferguson稱,外界普遍擔憂WHO關於"遊戲障礙"的判斷"沒有確鑿的研究基礎"。

美國心理學協會旗下一媒介心理學組織也曾發佈一份政策聲明,對WHO的相關草案表示擔憂,稱目前的研究基礎並不足以應對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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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美國娛樂軟件協會ESA曾聯合了36位心理學者發佈聲明,指出了ICD11存在的一些問題"概念混淆,對遊戲障礙沒有準確定義;現存證據數量少,忽視對非病患人群的描述;科學嚴謹性不夠;可能會引起大眾的恐慌等。"

也就是說,除了WHO之外,絕大部分權威機構並不看好ICD11中將"遊戲障礙"列為心理疾病。因為在他們看來,WHO應該更加嚴謹地對待這件事情。在沒有足夠的研究基礎之上,並不應該如此"草率"定義。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國際疾病分類》也曾經將同性戀列為精神疾病,並且一直持續到了1992年ICD-10才取消,並且現在看來,當時這件事情也的的確確是挺荒唐的。所以,這一次將"遊戲障礙"作為心理疾病,會不會又是WHO一次不嚴謹地對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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