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上“名花有主”的人,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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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上“名花有主”的人,該怎麼辦呢?

前些日子電視臺在播《刑事偵緝檔案》,裡面的女二號喜歡男一號,而男一號有女朋友,她還是痴心不改。

有這麼一句話叫,結婚前覺得沒有適合自己的人,結婚後覺得到處都是適合自己的人。

現實生活裡會有人喜歡上有男女朋友的人,甚至是有丈夫或妻子的人。

大部分人都能夠遵守道德底線,雖然能夠“發乎情,止乎禮”,但是心痛是肯定的。

很多人還會不知所措,尤其是年紀不大,沒有戀愛經驗的女孩子。

近幾年,因為婚外三角戀而引發的案件數不勝數。

我記得小時候聽說過一起案子,一個女人因為愛上一個有家室的男人,把男人的女兒潑硫酸毀容。

那時候我還小,沒覺得如何,現在的我長大成人,覺得這女人簡直是瘋了。

為了一個不愛自己或者不應該去愛的人違反犯罪實在是不值得。

喜歡上“名花有主”的人,該怎麼辦呢?

愛情這東西沒有道理,不能用邏輯來解釋,也許不知道為什麼你就愛了,但是愛情是有先來後到的。

至於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這更是眾所周知的。現在很多人都覺得一紙婚約沒有什麼用,可是法律賦予了兩個人合法的身份。光是這個“合法”,很多時候就比我們所說的“愛情”有用的多。

那如果你遇到你喜歡的人時,對方已經有對象或者身處婚姻之中,你該怎麼辦呢?

我覺得有兩種辦法。

第一,首先如果你愛的人是已婚身份的話,你一定要和對方保持距離。小三不論男女都是不能做的。

這種“第三者插足”的事情社會上有很多,電視裡各種情感節目裡都有。那些第三者無論男女都是被責難和唾棄的,這是很明白的。但凡有些正常三觀的人都知道插足別人的婚姻是不對的。

但是有很多女孩子喜歡上別人的丈夫都不能自拔,她們明知道不對還是不能離開對方。

這裡不能排除沒有愛情,但是這種愛情不再純粹,因為雙方的身份不是自由的。

如果你覺得不能離開有婦之夫或有夫之婦的話,那你不妨這麼想——如果對方真的愛你,他/她是不會讓你承受別人的指責,會給你一個光明正大的身份,會讓你和他們自由自在地走在陽光下。

如果不能,這種關係就不應該繼續。

第二,現在有些人會覺得對方沒結婚,只是有對象而已,那我搞點小動作也沒關係。其實這個也不合適,那種勾搭人家對象的事情說出去也是讓人懷疑你人品的。

但你實在喜歡對方怎麼辦呢?

你可以把自己的優秀和美好展現給對方,人與人之間是有吸引力的,如果對方覺得你很好,比現任更適合自己,他們會先結束這一段關係再來找你的,到那時你們名正言順地在一起不是更好嗎?

喜歡上“名花有主”的人,該怎麼辦呢?

其實很多時候,你對一個“名花有主”的人的喜歡可能只是一瞬間,再多想想,每個人都有缺點,只是你和他不在一段關係內,而距離產生了美,誇大了一個人的優點。

那麼你心動後也應該思考一下是不是要行動?

大家對這個話題有什麼見解,歡迎留言交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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