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人違法調運染疫仔豬!農業農村部重申10個“不得”嚴防

3月4日,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查獲外省違法調運染疫仔豬,後確診發生非洲豬瘟。

3月7日,四川省瀘州市敘永縣查獲外省違法調運染疫仔豬,後確診發生非洲豬瘟疫情。

3月9日,河南省三門峽市澠池縣洪陽鎮一豬場從外省違法調入的仔豬發生異常死亡,後確診為非洲豬瘟疫情。

還有人違法調運染疫仔豬!農業農村部重申10個“不得”嚴防

來源:農業農村部網站截圖

以上是農業農村部通報的近期3起非洲豬瘟疫情調查和追溯等情況。3次疫情的出現原因讓我們感到震驚,儘管今年非洲豬瘟出現的頻率強度遠低於去年,但離我們也並不遠。

通報指出,近期有一些養殖場戶罔顧國家防疫法律法規要求,不履行疫情報告義務,不按照規定處置疫情,為了一己私利違法違規出售問題生豬;有一些生豬收購販運人員在明知仔豬發病死亡,可能引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情況下,為謀求非法利益鋌而走險。

同時,這些疫情在原發地均未報告上來,說明一些地方在非洲豬瘟防控措施落地落細、檢疫監督執法等方面工作還不到位,甚至還存在漏報、瞞報疫情和失職瀆職行為。

還有人違法調運染疫仔豬!農業農村部重申10個“不得”嚴防

農業農村部重申非洲豬瘟防控工作要求

為進一步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健全完善生豬全產業鏈防控責任制,切實落實各項政策措施,規範開展疫情防控和處置工作,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農業農村部發布第285號公告重申非洲豬瘟防控工作要求,即十個“不得”:不得隱瞞疫情、不得銷售疑似染疫生豬、不得直接使用餐廚廢棄物餵豬、不得非法使用非洲豬瘟疫苗、不得“隔山開證”、不得使用未備案車輛運輸生豬、不得擅自更改生豬運輸目的地、不得屠宰問題生豬、不得隨意丟棄病死豬、不得違規處置疫情。

還有人違法調運染疫仔豬!農業農村部重申10個“不得”嚴防

養豬戶們還要警惕“炒豬團”

今年三月,農業農村部、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打擊“炒豬”行為 保障生豬養殖業安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加快恢復生豬生產,嚴厲打擊“炒豬”行為,保障生豬養殖業安全。

還有人違法調運染疫仔豬!農業農村部重申10個“不得”嚴防

來源:農業農村部網站截圖

可能有部分讀者不知道什麼是“炒豬”,

“炒豬”源於非洲豬瘟爆發後,地區性豬價差異明顯,一些不法分子為牟取暴利,不顧政府禁令,組成炒豬團,在全國各地低價收購生豬,並高價販售。看起來像是普通的低買高賣,事實上,在“炒豬”過程中,“炒豬團”可謂不毫無底線!

通常,“炒豬團”會先向養殖場、養殖戶的豬群邊丟棄死豬,或是投放帶非洲豬瘟病毒的餌料,然後散佈傳播養殖場發生疫情的輿論,誘使養殖場戶出現恐慌性拋售,再大幅壓低生豬價格,從而牟取暴利。而且,他們可不管收購的豬是否帶病,只管賺錢。

為此,《通知》指出,各地農業農村、公安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運輸、屠宰病死豬,惡意傳播動物疫病,隨意散播疫情謠言等違規違法犯罪行為。通過監督檢查、明察暗訪、接訪舉報等方式,對轄區內是否存在“炒豬”團伙或“炒豬”行為進行拉網式排查。

事實上,早在去年7月,農業農村部就曾印發《關於打擊和防範“炒豬”行為 保障生豬養殖業生產安全的通知》,明確要求強化疫情排查,加強聯防聯控,強化動物防疫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炒豬”行為。但還是存在不少“漏網之魚”,跨省生豬私下交易屢禁不止,希望這次農業農村部聯手公安部一起打擊“炒豬團”,能還生豬養殖戶一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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