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婆婆闖進他們的臥室替兒子蓋被,離婚了

因為婆婆闖進他們的臥室替兒子蓋被,離婚了

我喜歡從短篇小說《班主任》開始被文學愛好者認識的老作家劉心武,他的作品《如意》、《鐘鼓樓》、《四牌樓》我都蠻喜歡的,愛屋及烏,他發表的一些註定不會留下痕跡的短篇,我遇到了,都會讀一讀。

有一次,瀏覽《新民晚報》的法制版,被一條短新聞的標題“炸”到了:離婚理由竟然是婆婆幫著蓋被。我馬上想起了以為早已在我的記憶中湮沒的劉心武的一篇小說。小說的篇名?忘記了,只記得一個細節:小夫妻跟公婆住在同一層樓面的兩套房子裡,但婆婆握有小夫妻這邊的鑰匙。某天清晨,媳婦睜開惺忪的睡眼,看見婆婆的臉就在上方,再仔細看,發現婆婆正在仔細端詳熟睡中的丈夫。沒多久,這對夫妻勞燕分飛。

“離婚理由竟然是婆婆幫著蓋被”,這條標題的“竟然”一詞,洩露了版面編輯對“婆婆幫著蓋被”這件事情的態度,不以為然。這種不以為然,我想是建立在我們習以為常的觀念,亦即婆婆這個稱號能夠無遠弗屆。


因為婆婆闖進他們的臥室替兒子蓋被,離婚了


講一個故事吧。

家裡的女孩半熟了,開始往一本帶鎖的筆記本上塗塗抹抹,並一再要求爸媽替她買一張抽屜帶鎖的寫字桌。女孩13歲生日那天,終於得到了一張抽屜帶鎖的寫字桌了,她可高興了,從此,寫完日記後都會小心翼翼地把本子牢牢地鎖進抽屜。某天早晨女孩吃過早飯高高興興出門上學,媽媽站在窗口看著女兒蹦蹦跳跳遠去的背影,嘿嘿一笑“潛入”女兒的房間,一巴掌使勁拍在女兒的寫字桌上,如她所願,抽屜掉了下來,她笑著拿起了女兒的日記本。

我很不屑這位媽媽的行為,卻願意為她找一條自我鬆綁的理由:女孩還不到是非分明的年齡,媽媽理應幫她把好人生這一關,而13歲的小女孩正處逆反期,往往不懂媽媽的苦心,負責任的好媽媽不得不用此下策。

我也試圖為擅自走進兒子、媳婦臥房幫熟睡中的他們蓋被的婆婆找到辯解詞,對不起,找不到。

我外婆是大字不識幾個的家庭婦女,因此,她在與人相處、與人交往中有諸多不近人情的地方,但是,我小舅結婚那天起,他們的臥房我外婆就不輕易進去,也不允許我在小舅他們不在家的時候進去。這其中的道理,以我與外婆朝夕相處十餘年的彼此相知來判斷,她並不十分清楚。她之所以在小舅結婚後將原本隨意進出的小舅的房間視若禁地,是在恪守祖上定下的規矩。


因為婆婆闖進他們的臥室替兒子蓋被,離婚了


如果我的推測在理,那麼,祖宗的規矩還是頗具學理的。臥室裡的夫妻,經歷的是最隱秘的瞬間、一時、一晚、一日,其中的意義不僅限於生理上的,更在於心理上的。那個隨隨便便走進兒子、媳婦臥室的婆婆或許以為自己是給孩子們送溫暖的而不是往他們的婚姻生活裡扔石子的。慈愛到不肯放手的婆婆有所不知,她給熟睡中的兒子媳婦蓋上被子的同時,也在他們的婚姻生活摻進了石子。那條短新聞和劉心武的那篇小說用實說和虛擬的方式告訴我們婚姻生活柔嫩得經不住這樣的摻和。

摻和孩子的婚姻生活,不會是一時一地的衝動,而是習慣使然。所以,也想告訴那個13歲女孩的媽媽,不要再猛拍女兒寫字桌了,不要讓裝滿女孩小心思的抽屜被粗暴的一巴掌拍得一片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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