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細節還原宋朝-“拗相公”之悲劇譚

王安石,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北宋神宗時宰相。他勵精圖治,大膽改革,然而卻落得一個悲劇的下場,不禁令人唏噓惋惜。

王安石的變法改革是針對當時“積貧積弱”社會現實而進行的,是以富國強兵為目的的。他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為原則,從理財入手,頒佈了“農田水利法”“均輸法”“青苗法”“免役法”等一系列法令。可謂百廢欲興、面面俱到,也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最終卻以失敗告終。這不禁讓人慾多問幾個為什麼。

朱熹評王安石及其變法時說:以文章節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經濟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為,庶幾復見二帝三王之盛,而安石乃汲汲以財利兵革為先務,引用兇邪,排摒忠直,流毒四海,至於崇寧宣和之際,而禍亂極矣。後世多以此論為天下公言。此果公言乎?予不以為然!“以財利兵革為先務”興經強軍錯了麼?富國強軍不正是今天的標準嗎?“引用兇邪,排摒忠直”,多用身邊人則有之,識人不精與故用奸邪更不是一碼事,排摒守舊者則有之,忠直且守舊自然難免。“流毒四海,禍亂極矣”則更是聳人聽聞。大地主、大官僚怨恨自在情理之中,百姓沒有得到應有好處亦事實,偶遇大旱更不是人禍。“拗相公”何其冤也!對於司馬光、歐陽修、蘇軾一干政見不合者,抑則有,落井下石則無。“拗相公”復冤矣。

說到反對派,當然首推司馬光。那麼,司馬光為何抵死反對變法呢?其原因說法不一。一曰:認為新法弊大於利,二曰:儒法之間理念的根本差距,三曰:為維護自身大官僚利益。予以為此三者各佔必例,兼而有之。像司馬光這樣的人,作文可以,為政恐只能是死氣沉沉。至於歐陽修、蘇軾,則純屬對變法之步驟、方法見解不同,以為過激了,魯莽了,他們並不是從根本上反對變法,事實證明他們的擔心沒有錯。

“拗相公”的失敗可謂時也,勢也,人也。說時也,在封建宋朝,敢大刀闊斧地改變祖宗之法,本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韙,不巧更遇熙寧之大旱災,一張“流民圖”即使神宗這個最高支持者動搖改變,豈非時乎?更何況讓一箇舊的官僚體系去執行新法,其變味則可想而知。說勢也,變法觸動了大地主、大官僚的既得利益,這個勢力何其根深蒂固,安石公小視了。說人也,這個人則主要是安石公自己。不善官場人際,生性孤傲固執,不屑與庸人為伍,徒有志向,卻未能腳踏實地,致使新法在推行中多少有些變味。當然也包括他人,包括他推薦的參知政事呂惠卿,為保相位竟極力阻止他復出。包括他推薦的御史中丞鄧綰,在他罷相後立馬投靠呂惠卿,他復出後又立馬檢舉呂以求再度投誠。這樣的小人,這樣的官場生態,哪能是他高品行所能接受的。若以此論,“拗相公”敗亦不冤。

言至此,不禁想起了白居易、羅點的一番話:白曰:以拱默保位者為明智,以柔順安身者為賢能,以直言危行者為狂愚,以中立守道者為凝滯,故朝寡敢言之士,庭鮮執咎之臣,自國及家,寖而成俗。故父訓子曰:勿介直以立仇敵,兄教弟曰:勿方正以賈悔尤。且慎默積於中,則職事廢於外,強毅果斷之心屈,畏忌因循之性成,反謂率直而居正者不達於時宜,當官行法者不通於事變。是以殿最之文,雖書而不實,黜渉之典,雖備而不行。羅曰:無所可否,則曰得體,與世浮沉,則曰有量。眾皆默,己獨言,則曰沽名,眾皆濁,己獨清,則曰立異。這就是對安石公變法的最好註釋。這樣的“恭”自然無拗矣,你要麼?

“拗相公”的悲劇是必然的,“拗相公”的功績是當然的。歷史是一面鏡子,照著古人,亦照著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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