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門聯合發文要求銀行業加強與供應鏈核心企業合作 及時疏通“堵點”和“斷點”

八部門聯合發文要求銀行業加強與供應鏈核心企業合作 及時疏通“堵點”和“斷點”

近日,八部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要充分利用供應鏈金融服務實體企業,明確了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與供應鏈核心企業合作,支持核心企業通過信貸、債券等方式融資,用於向中小企業支付現金,以降低中小企業的流動性壓力。

《通知》由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央行、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銀保監會、物流與採購聯合會聯合印發,旨在發揮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工作在推動復工復產、穩定全球供應鏈、助力脫貧攻堅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充實試點內容,加快工作進度。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的影響超出預期,對我國供應鏈也是一次檢驗,《通知》針對疫情中暴露的效率和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提出了新舉措和新要求。

針對利用供應鏈金融服務實體企業,《通知》明確提出,支持試點企業基於真實交易場景,根據需要開展應收賬款、倉單和存貨質押和預付款融資。提高企業應收賬款的透明度和標準化,持票企業可通過貼現、標準化票據融資。

《通知》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與供應鏈核心企業合作,支持核心企業通過信貸、債券等方式融資,用於向中小企業支付現金,降低中小企業流動性壓力和融資成本。

《通知》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用金融科技,加強與供應鏈核心企業、政府部門相關係統對接,推動供應鏈上的資金、信息、物流等數字化和可控化,為鏈條上的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供應鏈融資服務。

《通知》提出金融機構要創新供應鏈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機制,建立基於核心企業、真實交易行為、上下游企業一體化的風險評估體系,提升金融供給能力,快速響應企業的結算、融資和財務管理需求。

《通知》也強調金融機構規範開展供應鏈相關的資產證券化、提供資管產品等表外融資服務,應強化信息披露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加強投資者保護,警惕虛增、虛構應收賬款行為。非金融機構不得借供應鏈之名違規從事金融業務和規避宏觀調控管理。

記者 仇兆燕

編輯 房文彬

八部門聯合發文要求銀行業加強與供應鏈核心企業合作 及時疏通“堵點”和“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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