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電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證券代碼:603256 證券簡稱:宏和科技 公告編號:2020-006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 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 備忘錄第一號臨時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 況的專項報告》等有關規定,宏和電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 2019 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做如下專項報告: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1、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及資金到賬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宏和電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1019號)核准,公司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A股)8,78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人民幣4.43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8,895.40萬元,扣除承銷和保薦費用人民幣3,867.92萬元,實際收到募集資金人民幣35,027.48萬元,由主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9年7月15日劃入公司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並已經由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出具了畢馬威華振驗字第1900335號驗資報告。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總額扣除A股發行費用人民幣5,349.60萬元後的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33,545.80萬元,將用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2、募集資金使用和結餘情況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及專戶結餘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二、募集資金管理和存放情況

1、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並執行《宏和電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

根據《管理制度》,公司與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薦機構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9年7月15日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該協議與《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監管協議得到了確實履行。

2、募集資金專戶存放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的存放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一)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暫未投入募投項目使用。

(二)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情況。

(三)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暫未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四)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公司於2019年8月26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建設和正常經營業務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33,500萬元人民幣的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在該額度範圍和期限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期滿後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已分別對此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ee.com.cn)披露的《宏和電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1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五)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的情況。

(六)超募資金用於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資金用於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七)節餘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項目尚未建設,不存在募集資金節餘的情況。

(八)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三、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公司於2019年8月26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19年9月17日召開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及實施主體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8月29日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ee.com.cn)披露的《關於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及實施主體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12)。本次變更僅涉及變更募投項目的實施地點及實施主體,未涉及募集資金的投向、用途的變更,不會對募投項目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年度,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問題。

五、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鑑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認為,公司董事會編制的《關於公司2019年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要求編制,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和實際使用情況。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認為,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宏和科技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保薦機構對宏和科技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無異議。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使用不存在違反國家反洗錢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

七、上網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核查意見;

(二)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募集資金2019年度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出具的鑑證報告。

特此公告。

宏和電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單位:萬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包括募集資金到賬後“本年度投入金額”及實際已置換先期投入金額。

注2:“截至期末承諾投入金額”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為依據確定。

注3:“本年度實現的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應與承諾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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