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就離”?可能已成過去式, 離婚新設兩道門檻

2019年的離婚和結婚數據已經新鮮出爐 ,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婚姻登記機關共辦理結婚登記947.1萬對,離婚登記415.4萬對;而2018年的離婚登記數據為380萬對,結婚登記人數為1010.8萬對。從數據來看,結婚登記仍然呈下降趨勢,但離婚登記數據繼續同比上升。

“想離就離”?可能已成過去式, 離婚新設兩道門檻


簡單的說,就是願意結婚的人越來越少了,而離婚的人卻越來越多了。

離婚率高企的背後出了思想的解放之外,和女性的崛起也有很大的關聯,當今社會,女性地位越來越高,經濟自給自足能力也越來越強,因此婚姻中的不和諧,很多女性不再選擇隱忍,而是選擇大膽的站出來,結束這段婚姻。

“想離就離”?可能已成過去式, 離婚新設兩道門檻


對於離婚率長期居高不下,很多人認為這並不是個好現象,尤其是對於年輕人來說,離婚率畸高,不僅會產生不和諧因素,從長遠計,對一個國家發展也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因素,因此很多人強烈建議,離婚的口子要收緊,難度要升級,真正讓“想離就離”成為過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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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好的一點是,這種期盼如今正在慢慢地變為現實,前不久公佈的《民法典》草案中,就對有關內容進行了修改,特別是關於離婚這塊,正式將“冷靜期”寫入其中,引起了很多人的廣泛熱議,讓我們來看看原文是怎麼說的:

“想離就離”?可能已成過去式, 離婚新設兩道門檻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從這裡我們我們也可以看出,現在協議離婚並不像原來那麼簡單了,新設了“兩道門檻”:一是申請離婚登記後並不能馬上離婚,而是有30日的冷靜期,在這期間,如果有任何一方去撤回申請,那就離不成,這是其一。二是第一條滿足後,男女雙方還在30天之內去辦理離婚證,如果有任何一方不去,那麼也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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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難易程度來看,明顯新增了兩道門檻,之後離婚也會變得越來越難了,也不再那麼隨意了。不過這也有個好處,那就是離婚有60天的緩衝期,可以好好考慮考慮,避免因為一時衝動,最後讓自己後悔。

那麼對於新設的這兩道門檻,你們是怎麼看待的呢,歡迎轉發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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