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小區業主將陽臺改成廁所 法院判決拆除

南國都市報、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4月13日訊(記者 王天宇)日前,家住海口市瓊山區一小區的業主張某很糟心,起因是樓上住戶把陽臺改建成了衛生間,協商無果後起訴至法院。最終,法院判決樓上鄰居拆除衛生間。

張某與李某都居住在海口市瓊山區紅城湖路某小區內,張某居住在705房,李某在805房。805房位於705房的正上方。李某將房屋南側陽臺改建為衛生間。張某認為李某的改建行為,使得原本不具有防水條件的陽臺樓板和排汙管道超負荷承擔了防水功能,影響了自家的居住安全。張某向李某協商無果後,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樓上鄰居拆除改建的衛生間。

海口市瓊山區法院認為,李某對其住宅陽臺進行改造,將陽臺地面抬高,通過水泥砂漿鋪設,勢必增加陽臺樓板的負重,對結構安全會造成影響。此外,排汙管道途經張倩主臥室上方,違反了建設部的有關規定,且有違公德,影響了張某的起居生活。李某應拆除位於陽臺的衛生間。因此,法院依法判決李俊拆除南側陽臺的衛生間。

一審宣判後,李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海口中院經審理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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