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浦北县公安局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地址、有奖举报、发放宣传手册、公开通缉涉黑恶逃犯等一系列攻势,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了强大的严打声势。
4月23日,浦北县公安局向社会发布悬赏通告,公开缉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龚有浦。在浦北公安机关的政策施压和强大的缉捕攻势下,犯罪嫌疑人龚有浦心知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于4月2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有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投案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此,浦北警方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
检举揭发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勇于与黑恶势力作斗争!
来源:浦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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