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5歲女兒行竊竟稱錢是女兒撿的 先後七次作案已被刑拘

媽媽帶著5歲女兒到雜貨鋪行竊,被抓後竟辯稱錢是女兒撿到的,不過店內監控讓她很快現了形。經查,她先後在這家店作案7次,共偷了近2000元。目前,她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偷盜錢財也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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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回雜貨鋪查看時被抓

報警 抽屜裡兩捆零錢 找零時少了一捆

“喂,是警察嗎?我店裡的錢被偷了!”當天上午9時許,南安洪梅派出所接到轄區新聯村一雜貨鋪店家報警,稱店內收錢的抽屜約1500元不見了。民警立即前往處置。

報警人黃某福說,被盜的1500元都是些零錢,前一天清點過店裡的往來資金,共有約3000元零錢,他將錢分成兩捆。當天開店後要給客人找零錢時,發現其中一捆不見了。

監控 女子是店裡常客 作案後帶娃離開

民警調取店內監控,發現一名穿格子上衣的女子到店裡佯裝買東西,趁店主走開的不到一分鐘時間,女子將店內抽屜裡的物品塞到了衣服裡,隨後鎮定自若地用手機付款,並帶著一名小女孩離開。

黃某福表示,該女子常到店裡買東西,他有印象,但是記不清是誰。

民警鎖定該女子的外貌特徵,判斷她應該是附近的人,有可能還會出現在現場,從她熟練的盜竊手法來看,有可能再次作案。午飯後,民警著便裝來到雜貨店蹲守。

落網 被民警蹲守抓獲 還狡辯女兒撿錢

不久,再次與店主確認該女子的信息之後,民警轉身發現店門口有一名女子神色慌張地在往裡看,體態特徵、衣著和視頻內的女子一致。民警立即將女子控制住,此時距報案時間僅過了兩個多小時。

在審訊中,該女子黃某起初一直狡辯,稱是錢掉在地上被她5歲的女兒撿到了,她幫她女兒收起來。但在證據面前,她對自己的盜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黃某交代,她前後7次到該雜貨鋪佯裝買豆腐,趁店主到隔壁店面取豆腐的空隙實施盜竊,每次從幾十元到上千元不等,經查共盜得現金1918元。

目前,黃某(33歲,洪梅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記者 蘇瑋傑 通訊員 黃婉鴻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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