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在家加班視同“在崗上班”,你怎麼看?

近日,一則題為《法官在家寫判決書身亡》的新聞衝上微博熱搜榜,在家加班猝死是否算工傷這個話題引發熱烈討論。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新法:在家加班視同“在崗上班”,你怎麼看?


工傷認定規定是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有力舉措,在就業壓力巨大的當前,工作壓力也隨之增加,很多時候在工作時間難以完成工作,多數人會選擇將工作帶回家中繼續開展,保證工作的完成。在家完成工作期間,應視同“在崗上班”進行看待,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在家加班,雖然並不在工作時間之內,也不在辦公場所,但其本質仍然是以單位的利益作為出發點,並非是完成自己的私事,因此屬於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在此期間產生的危險和受到的傷害,應以工傷進行判定,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於員工來說,能夠得到更加公平的對待和認可,體現了社會的法治的同時,也能夠激發員工工作的熱情,更願意犧牲自身時間投入到工作中,奉獻自己。同時,隨著互聯網快速發展,勞動者的工作方式正日益呈現靈活化、碎片化的特點,工作地點不再拘泥於單位的辦公場所,一些員工選擇在家辦公或在圖書館、咖啡館等公共場所辦公,工作場所的概念進一步模糊,外延進一步擴大。把在家加班納入在崗上班的範疇,是對新型勞動關係、加班關係的理性正視和認可,有利於減少工傷認定糾紛,降低工傷當事人或其家屬的維權成本,提高工傷認定效率或司法審理效率,有助於保護更多人的加班權益和工傷權益。


新法:在家加班視同“在崗上班”,你怎麼看?


在家加班是否等同於在崗上班能夠引發大家的討論,也正說明了在勞動者維權方面,法律規定仍然不足以保障員工的利益,還存在不夠全面的問題,導致在問題發生後,員工維權難的問題出現。當然,這個討論的關注點還是在於工傷認定上,而這個問題之所以引發,核心在於工作加班的存在,過勞死問題不斷敲打著廣大勞動者的神經,讓勞動者感到不安。


新法:在家加班視同“在崗上班”,你怎麼看?


勞動者利益要保障,但避免過度加班、過勞死的出現也不容忽視。一是職能部門要強化監管,明確企業、單位致勞動者加班加點、“過勞死”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依法公正裁決,把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落實到位。二是企業要認真研究、嚴格執行工傷條例等一系列勞動法規,不可一知半解,敷衍應對,關注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尊嚴,還要注意及時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以此分散工傷風險。勞動者要認真學習掌握法規要義,提高法律水平和維權意識,更積極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三是要嚴格執行八小時工作制,提高加班用工成本,倒逼用工主體招錄更多勞動者,增加就業崗位的同時,減輕勞動者工作強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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