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為生命而降,同時請降下“門檻”

沒有勝利,只有悲傷。


清明到來之際,國務院宣佈,將在4月4日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哀悼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中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


這大概是此次疫情發生以來,最暖人的消息了。


降半旗,汽笛鳴響,舉國默哀,這一莊嚴的儀式和極盡哀痛的表達,上一次還是發生在12年前的汶川地震。


雖然這12年來,中國大地上不知上演多少事故和災難,不知有多少生命在一瞬間隕落,不知有多少家庭上演生離死別的一幕幕。


但國旗並沒有為生命而降,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缺憾。


人命至重,有貴千金。每一個公民的生命其實都是國家天大的事。國旗為疫情中逝去的生命而降,令人感動,但同時,請降下“門檻”。


降半旗,不該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從國外的經驗看,災難和事故導致公民重大傷亡,國家因此降半旗,頻繁向生命致哀的例子比比皆是,這些舉動無不表達出對於生命價值的最高尊崇。


在我國的香港,同樣如此。2018年時有媒體統計,香港在過去10年間至少曾8次降下半旗。除了汶川地震,其他還包括青海玉樹地震,甘肅舟曲特大泥石流災難,等等。


從法律上講,降半旗本就不該有高門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致哀。”


按照這樣的標準,一次重大礦難,一起嚴重的爆炸事故,一起慘烈的車禍,都有理由納入降半旗的範疇。


中國很大,人口數量眾多,各種災難事故一直層出不窮。有人也許擔心,如果動輒降旗致哀,會不會太頻繁了。


我想說的是,“以人為本”首先就要以生命為本。相對於生命的分量,降半旗所承受之重簡直輕於鴻毛。


更何況,如果我們每一次都嚴肅紀念災難,隆重悼念生命,並藉此進行沉痛的省思。如此一來,我們還會有那麼多災難和事故嗎?我們還會有那麼多生命被埋葬的悲劇嗎?


一個國家,越是珍重生命,越是正視災難,越能從災難中學習,在災難後進步。相反,如果漠視生命,總是習慣給災難抹上了令人愉悅的亮色,那麼只會陷入災難的無限循環。


對此,80多年前,教育家陶行知就在《中國的人命》一文中寫道:


中國要到什麼才能翻身?要等到人命貴於財富,人命貴於機器,人命貴於安樂,人命貴於名譽,人命貴於權位,人命貴於一切,只有等到那時,中國才站得起來!


這一段話,今天讀來依然讓人振聾發聵。


國旗降下,人性的旗幟才能高高飄揚,國旗降下,生命的價值才能高高托起。每一個逝去的生命,無論他的地位多麼卑微,身份多麼渺小。他都是獨一無二的,都是國家至高至尊的公民。


為生命而低垂的國旗之下,才能誕生一個偉大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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