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男子為50元嫖資殺害旅館老闆娘!14年後被“防疫隊員”抓獲

2006年8月29日,男子黃某到廣西柳州市一旅館“找小姐”,因為50元的嫖資問題與旅館“老闆娘”發生爭執,黃某便殘忍地持刀將老闆娘殺害。作案之後黃某逃離現場,東躲西藏。

14年來,柳州警方持續不斷對黃某展開追捕,終於掌握了其確切身份和落腳點。2020年3月25日,民警在柳州市魚峰區一小區內,成功將潛逃了14年的犯罪嫌疑人黃某抓獲,破獲了這起“2006·8·29”命案積案。


廣西男子為50元嫖資殺害旅館老闆娘!14年後被“防疫隊員”抓獲


為50元嫖資奪人性命


2006年8月29日0時許,時年22歲的男子黃某來到柳州市柳南區民鑫市場一私營旅館內,稱要“開房”。旅館的老闆娘莫某接待了他,並將他帶進了旅館三樓的一個房間內。進入房間後,黃某說要“找小姐”,意即嫖娼。莫某說了價錢,黃某嫌貴,就想離開。這時,莫某認出了黃某是曾來過這裡的“熟客”,便說,你上次來還有50元錢沒有給阿妹,你要把這欠的50元還了才能走。黃某不認,執意要走,莫某拉住他不給走,兩人因這50元發生了爭執,越吵越厲害。


廣西男子為50元嫖資殺害旅館老闆娘!14年後被“防疫隊員”抓獲

犯罪嫌疑人指認作案現場


黃某一怒之下,掏出了隨身攜帶的一把“啄木鳥”刀捅向莫某。莫某伸手欲奪黃某手中的刀,在這過程中,刀身彈回將黃某的右手劃傷。黃某更加氣憤,再次持刀捅向莫某。莫某倒地後,黃某搶走了莫某身上的280元現金和手上的一枚戒指,然後逃離現場。


警方14年不懈追蹤


案發後,柳州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案件展開偵查。被害人莫某是該旅館的老闆,社會關係複雜,民警圍繞被害人社會關係等方面進行了大量的走訪摸排工作。在案發現場,民警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相關痕跡物證,但案發之時正值深夜,沒有目擊證人,而且當年案發地周邊還沒有裝有“天網”監控探頭,警方無法確定犯罪嫌疑人的容貌特徵以及身份信息,案件一直沒有較大進展。


在調查走訪中,有一名群眾向民警反映,案發時段,有一名男子從案發旅館出來,搭了一輛兩輪摩托車離開。民警迅速對案發地周邊摩托車拉客的情況展開了排查,先後詢問了60多名“摩的”司機,終於有一名司機說,當天凌晨1時左右,他在案發小區附近拉了一名男子,該男子說手受傷了,要去醫院。但在半路的時候,男子就下了摩托車,上了一輛出租車走了。民警隨即對全市的出租車和醫院、診所進行排查,確認嫌疑人下了摩托車後,又乘坐出租車去了市人民醫院處理傷口。


民警在醫院進行調查詢問的時候,嫌疑人已經不見了蹤影。從相關人員的口中,民警瞭解到,犯罪嫌疑人20多歲,中等身材,案發當天上身穿著一件白色短袖T恤,下身著一條牛仔長褲。


14年來,柳州警方一直沒有停止對該案的偵查。


民警化身“防疫隊員”抓獲逃犯


2020年1月,經過分析研判,專案組發現有一名符合該案犯罪嫌疑人特徵的男子在廣西來賓市出現,專案組民警立即赴來賓展開調查。


經過調查,民警瞭解到,2019年4月,該名叫黃某的男子曾在來賓市金秀瑤族自治縣因涉嫌破壞他人的生產設備被金秀警方列為網上在逃人員,後被柳州市魚峰警方抓獲,移送金秀警方。當年9月,黃某因破壞生產經營罪被來賓市金秀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民警根據在來賓調查掌握的情況,結合這十幾年來積累的“2006·8·29”命案相關情況,進行數據碰撞分析,並將當年案發現場提取的相關痕跡與現在所提取的痕跡進行比對。人物特徵和痕跡比對結果顯示,黃某正是14年前殺害他人後潛逃的犯罪嫌疑人!


黃某今年36歲,魚峰區裡雍鎮人。


犯罪嫌疑人身份確定,案件偵破取得重大突破。民警以此為突破口,對黃某的其他情況和落腳點進行了追蹤調查。然而黃某潛逃了14年,非常狡猾,還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民警在黃某的老家裡雍鎮等多地展開搜捕時,都沒有發現黃某的蹤跡。


2020年3月下旬,民警調查瞭解到,黃某前幾年離了婚,但與前妻仍有聯繫。其前妻居住在柳州市魚峰區的一小區內,他是不是與前妻住在一起?


為了順利抓捕黃某,時值疫情期間,專案組派出民警戴上寫有防疫志願者的紅袖箍,戴著口罩,手持測溫儀等裝備裝扮成“防疫人員”,在黃某前妻居住的小區門口“值班”,在小區內進行偵查,蒐集相關情報。


廣西男子為50元嫖資殺害旅館老闆娘!14年後被“防疫隊員”抓獲

民警抓獲犯罪嫌疑人黃某


2020年3月25日,專案組掌握到黃某出現在其前妻的家中,決定對其實施抓捕。柳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和紅光責任區刑偵大隊的多名民警悄悄來到柳州市魚峰區某小區,在黃某的落腳點附近秘密布控。當日上午11時許,民警以“檢查防疫”的名義敲響嫌疑人黃某所在房門後,發現是黃某開的門,隨即表明身份將其控制。至此,這名潛逃了14年的犯罪嫌疑人落網了。


廣西男子為50元嫖資殺害旅館老闆娘!14年後被“防疫隊員”抓獲

民警審訊犯罪嫌疑人黃某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黃某如實供述了14年前因嫖資問題與被害人莫某產生糾紛而持刀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


據黃某交代,當年他殺害莫某後,先是搭乘“摩的”離開了現場,中途下摩托車後又搭乘了一輛出租車前往醫院包紮傷口,然後逃跑了廣西玉林市。這十幾年來,他東躲西藏,先後在廣西玉林、來賓等地躲藏,無正當職業,以打零工為生,一直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當民警問他為什麼不主動向公安機關自首的時候,黃某說他是心存僥倖,以為當時行兇時是深夜,沒有人看見他的罪行。


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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