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地溝油”的火鍋店老闆店員認罪了

  本報訊(記者倪建軍 通訊員吳霞)3月11日,由陝西省漢中市漢臺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的代某濤、尹某繁、王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時,漢臺區檢察院檢察長桑成平擔任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出庭,漢臺區法院院長楊建軍擔任審判長審理了案件。

  經查,2019年9月,漢中市漢臺區檢察院在受理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移送審查的該起刑事案件時,發現該案亦涉及公益訴訟。

  漢臺區檢察院檢察長桑成平帶頭承辦該起案件,經過對案情審查後,決定對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該院隨後按程序在媒體上發佈訴前公告,督促有權提起訴訟的機關和組織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委託漢中市食品藥品監督局對食用“地溝油”是否會對人體產生危害等問題作出專業論證意見。

  據瞭解,王某於2017年12月註冊成立漢臺區某青年火鍋店,聘請了代某濤、尹某繁在後廚工作。代某濤、尹某繁為節約成本,將顧客食用後的餐廚垃圾進行回收過濾,製作成“地溝油”,後添加在火鍋底料中重新銷售給顧客食用。2018年9月1日至9月5日,該店向市場銷售添加“地溝油”的火鍋底料總計2019元,約有超過30餘人在該店食用添加“地溝油”的火鍋。

  該院認為,代某濤、尹某繁的行為不僅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還應當承擔其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價格10倍的賠償金和賠禮道歉的民事侵權責任。同時,王某作為該火鍋店的經營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當與代某濤、尹某繁共同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庭審中三名被告人認罪悔罪,表示願意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案件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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