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現行新冠肺炎檢測“門檻”究竟有多高?

日本現階段的疫情應對不同於亞洲其它國家(如新加坡嚴格實行14天隔離、韓國進行大量檢測),檢測“門檻”相對較高。在日本的社交媒體上,也有不少民眾批評政府制定的檢測標準過於嚴苛,甚至出現了“檢查難民”的專門說法。

那麼,日本現行新冠肺炎檢測標準到底如何呢?我們來梳理其中的重要細節。

“諮詢”和“檢測”均有門檻

首先,分診制度在日本防控體制中是首道“門檻”。民眾如果要接受檢測,首先要打電話給當地的分診窗口機構,也就是目前日本在各地設立的“歸國者/接觸者諮詢中心”。窗口機構人員判定當事人可以接受檢測的,才會具體上報至有檢測職能的醫療機構。

而要向諮詢中心提出申請,需要滿足以下條件:連續4日以上出現感冒症狀或發燒37.5度以上,或是有強烈乏力感、呼吸困難症狀。如果是高齡者或有基礎疾病等情況者,以上狀態需持續2日左右。

諮詢後,若中心認為申請者滿足檢測標準,就將其介紹至前述有檢測職能醫療機構的“歸國者/接觸者門診”。

在檢測階段,截至3月初,日本厚生勞動省規定的判斷“疑似”標準為:

1.有發熱或呼吸器官症狀(包括輕症),與確診新冠病毒傳染病者有密切接觸史者;

2.發燒37.5°C以上且有呼吸器官症狀,出現症狀前14日內有過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發佈內容被確認為新冠肺炎流行地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者;

3.發燒37.5°C以上且有呼吸器官症狀,出現症狀前14日內與有過據WHO發佈內容被確認為新冠肺炎流行地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者有密切接觸史者;

4.有發熱、呼吸器官症狀等疑似傳染病症狀,醫生基於一般公認的醫學知識,認為有必要據此予以集中治療等,且無法直接判定為某種特定傳染病,需要進行新冠肺炎識別者。

除此之外,在厚生勞動省規定的“行政檢測”標準裡,還有“根據醫生綜合判斷結果”的標準。

從日本媒體報道的實際案例來看,如不滿足檢測標準,即使經窗口單位“介紹”而來,同樣可能被檢測部門拒絕。

綜觀以上標準可知,通過各種規定,日本在諮詢和檢測機構形成了很高“門檻”。這種檢測的重點似乎並非是應對社區傳播。但在日本,已經出現了多處可確認的社區傳播疫情。

原因:似不追求“應測盡測”

日本政府2月25日出臺的防控基本方針提出“重症優先、輕症居家”原則。在此原則下,日本政府似乎並不追求對於無症狀、無特定接觸史、輕症患者的“應測盡測”。

首先,從地方確診病例看,曾有對“鑽石公主”號下船的無發熱症狀乘客進行檢測並確診的案例。但其他情況下無症狀或無特定接觸史者是否都能儘早得到檢測,尚不明確。

其次,儘管自3月6日起,檢測無需再經保健所批准,並可適用於醫保。但這並不保證擁有醫保者均可接受檢測。

第三,日本此前檢測量僅為日均900份左右。根據厚生勞動大臣加藤勝信的說法,這並非是因為檢測能力不足造成的。同時,日本部分地方政府在無“特定接觸史”等情況下也根據其自主判斷實施了檢測。不過,據日媒報道,厚生勞動省派往地方人員出現過要求當地“不要過多檢測”的傾向。

第四,日本2月25日出臺的防控基本方針稱,如果某地患者持續增加,則檢測政策將調整為在住院肺炎患者治療需要時檢測,並將縮小醫學觀察規模、輕症居家靜養。也就是說,檢測和醫學觀察還可能進一步縮小規模。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近期日本媒體和社交網絡出現了“檢測難民”“檢測遭拒”等說法,很多民眾對此議論紛紛,還有網民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證明目前接受檢測之難。

應該說,目前的檢測標準體現了日本政府的防控思路,即力保重症,防止醫療資源因恐慌擠兌而透支。但是,輕症患者和感染者在社會上的活動,仍可能造成疫情擴散風險。而且,這顯然會導致全面控制疫情的時間拉長。

近期,華山醫院張文宏教授在撰文分析日本時曾提到一個問題:“既不犧牲經濟,又不篩查輕症病人的策略能否成功?”要解答這個問題,恐怕還需要時間檢驗。(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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