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閩名人故事——氣節高堅的葉祖洽

海峽品牌雜誌社特約撰稿人 俞 傑

葉祖洽,字敦禮,福建歸化(今泰寧)人,北宋慶曆六年(1046年)生,幼時聰穎,但非常貪玩。後經一位俞姓老翁勸告指點,從此躲到道峰山龍泉巖潛心攻讀。嘉祐八年(1063年),葉祖洽應邵武軍鄉試,考中第一名舉人。

八閩名人故事——氣節高堅的葉祖洽

熙寧三年(1070年),葉祖洽進京參加進士科考試,見考題是《六經之治貴未亂賦》及《鳴虛待賢詩》,便貫通古今,縱論天下,指斥腐敗,讚揚變法,一揮而就。批卷閱文時,考官宋敏求、蘇軾等人認為“祖洽所對,專投合用事者。”因此,李大臨、蘇軾列上官均第一,葉祖洽第二,陸佃第三。但主張變法的殿試考官呂惠卿對該文十分讚賞,將葉祖洽“擢為第一。”因考官意見不一,便上報皇帝定奪,神宗令人當廷朗讀上官均和葉祖洽的卷子,然後定葉祖洽第一。這是神宗第一次親自策試,故稱“龍飛榜”。葉祖洽作為該榜狀元,得到神宗親書的“龍飛”兩個大字,泰寧民間由此稱葉祖洽為“龍飛狀元”。葉祖洽是泰寧史上第一位狀元,其榜樣效應,開啟了泰寧的尚學之風,從此該地弦誦相聞,以科舉揚名。

葉祖洽入仕時,先任奉國軍節度判官(掌兵器、甲冑、糧草)。期間遇母喪,他辭官守制,守制期滿之後,歷任登聞檢院判官(掌官署處理不當之事)、國子監丞(正七品學監)、浙江湖州知府等職。任上,葉祖洽革故鼎新,深得王安石等革新派倚重。

八閩名人故事——氣節高堅的葉祖洽

元豐八年(1085年),哲宗繼位,太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拜守舊派司馬光為相,罷黜章惇等新政官員,葉祖洽亦未倖免,給事中(建言朝臣)趙君錫彈劾葉祖洽在當初的殿試卷中譏訕宗廟,誹謗朝廷,應予治罪。葉祖洽上疏自辯,予以回擊。高太后將此事交蘇軾、劉攽等人處理,蘇、劉認為:“可以為議論乖謬,若謂之訕則不可。”但是,左正言姚勐又上奏彈劾葉祖洽,致使葉被貶為廣西刑獄(掌司法審判),不久,又改任江蘇海州知縣。紹聖元年(1094年),哲宗親政,重用革新派章惇。葉祖洽也被召回,先後任中書舍人(掌起草詔令)、給事中等要職。紹聖四年,葉祖洽密奏已故宰相王珪對冊立哲宗曾有異論,須追查此事。他是非分明,又上疏請求優恤貶死嶺南的原宰相蔡確遺孤,認為蔡確“定策有功”。哲宗在此事上雖追貶了王珪,追贈蔡確為太師,但也自此嫌棄葉祖洽。大臣林希力薦葉祖洽為人最向正,可付重任。哲宗則說:“不可大用。”元符二年(1099年),右正言鄒浩反對冊立劉妃為後被貶,宗正司簿王回攜酒去送行,被撤職查辦,葉祖洽因曾舉薦過王回而被貶到濟州(今山東濟寧)任知府,後又遷徙至江西洪州(今南昌)。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起用革新派曾布與守舊派韓忠彥同為相。曾布賞識葉祖洽的才能,經他再三提請,徽宗同意葉祖洽出任吏部侍郎(吏部副長官)。崇寧元年(1102年),徽宗聽信蔡京之言,將曾布貶逐出朝,葉祖洽也被貶為河北定州知州。離京前,他上殿辭行時,再次向徽宗陳述己見,認為自己力請貶王珪,為蔡確請命,都是為社稷著想。因言辭激切,徽宗“怒其躁妄”,降其為集賢殿修撰,提舉衝佑觀。政和五年(1115年),葉祖洽被朝廷起用為洪州知府。不久,改授亳州知府,加徽猷閣直學士銜,後因病離任。政和七年,葉祖洽卒於真州(今江蘇儀徵縣),葬於建康(今南京)宣義鄉雁門。

葉祖洽對家鄉最大的貢獻是爭取到了泰寧這個縣名。元豐八年(1085年),葉祖洽在職方司任職,逢同僚好友張汝賢出使閩中,葉祖洽便請他幫忙更改縣名。“張君上其事,朝廷易其名曰‘泰寧’”。葉祖洽曾撰《詔改泰寧縣記》述此事,該文語言優美,寓意深遠,被附列於歷代泰寧縣誌之中。儘管《宋史》對葉祖洽的評價不盡公允,但其家鄉百姓都稱讚他是個氣節高堅、“風骨嚴峻”之人。其詩作《邵武》《釣臺》被收入《全宋詩》。

(作者系福建省委黨史研究和地方誌編纂辦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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