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 創新、資本與監管之殤

創新、資本與監管之殤

綜觀近年市場變局,都是在“創新”的名義下,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市場失靈”與“用戶痛點”問題,繼而經由政策層面認可、鼓勵,引起資本青睞,跟進,市場激戰後,寡頭格局讓市場運營主體依靠壟斷優勢追求賺錢效應,盲目逐利。在此過程中,監管錯位、姑息,以及疏於立法、執法治理與處罰完善機制,讓市場行為不斷突破社會底線,衝擊既有秩序。我們看到的是,市場並未因此呈現出“創新”介入後的生態改善與服務質變,反而,“噱頭”飛揚,資本加持,不斷顛覆著人們對“創新”的認知,以及對該模式下的內心恐懼情緒。

創新、資本與監管之殤

這樣的市場,顯然也很難承載起當前經濟社會創新、發展訴求下的現代使命。

當下,如果問誰一聲:懂不懂“大數據”?說“不懂”被嘲笑、嗤之以鼻將是大概率事件,以至於所有互聯網企業都對“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的“數據、算法、算力”趨之若鶩,似乎忽視了它們只是“統計學”的現代變種與時髦包裝。

過度“造詞”“包裝”,也成為當前我們社會製造“噱頭”、獲取流量、方便資本介入的一種經濟現象,捨本逐末,本末倒置,資本在花哨的名目下空轉、逐利,名義是“創新”,其實是資本、經濟“脫實向虛”,製造發展泡沫,便利不勞而獲的“市殤”。這些年,P2P、網約車,造成的市場破壞、財產損失、生命安全,有多少是打著“創新”的名義,最終造成不可收拾的後果,無可計量。

創新、資本與監管之殤

讓人不解的是,接連出現如此眾多的妨礙市場秩序,侵害人們生命、財產安全,突破社會底線的事件,為什麼我們的監管一直不能舉一反三,堵塞缺漏?用嚴厲的法治,寧可重罰,絕不姑息的鐵腕,治理社會亂象,打擊不法、不合理企業行為,我並不認為嚴峻法治治理,是對市場“創新”的打擊,相反,它可以通過一開始的嚴刑峻法,培育全社會的法治自覺,淨化市場環境,約束企業行為,提高公司治理能力,樹立科學規範的運營意識,最終讓所有企業提高服務質量。就算一時對市場發展造成了影響,影響的也只是重規模,輕服務,重逐利,輕質量的僥倖、不良企業,那些安分守己,懂得用經營真誠換客戶真心的企業,將一如既往地用高標準、嚴要求保衛自身品牌,帶給客戶溫馨的服務體驗,進而帶動整個市場生態與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否則,只能劣幣驅除良幣,敗壞市場風氣,加劇社會風氣的惡化。

創新、資本與監管之殤

尊重與重視市場發展和創新,與監管上的嚴刑峻法並不衝突,相反,尊重市場與嚴厲監管二者相輔相成,在取得尊重、提倡市場創新,促進市場發展、建設的最小公倍數與保持嚴格監管高壓的最大公約數之間尋得最大平衡,讓經濟效益與社會效應統一於現代化建設,是建設現代社會的起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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