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 中央紀委機關報:切勿錯失機會 儘快投案自首

8月23日,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發佈《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這是我國首次針對境外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以下統稱“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發出的敦促投案自首公告,也是今年3月國家監委成立後,參與發佈的首個敦促投案自首公告,再次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向縱深發展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

中央紀委機關報:切勿錯失機會 儘快投案自首

“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裡,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對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必須持續保持高壓震懾。黨的十九大以來,黨中央追逃追贓決策部署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監察體制改革制度優勢不斷轉化為治理效能,中央追逃辦加強統籌協調,“天羅地網”越織越密,震懾效應持續加碼,戰術打法日益成熟,追逃追贓開創新局面。十九大後,“百名紅通人員”中又有5人到案。

同時,寬嚴相濟是我國懲治犯罪的一貫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主動認罪認罰,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的,監察機關經領導人員集體研究,並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本次公告,正是貫徹落實黨中央追逃追贓決策部署和刑法、監察法等法律精神的具體舉措。

細讀本次公告,還可以發現多方面的信息和信號。比如,不僅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自己主動投案,也鼓勵親友幫助、規勸其投案。公告指出“委託他人代為表達自動投案意思”“親友主動報案後將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送去投案的”等,均視為自動投案。再如,追逃追贓一起抓,人要追回來,贓款也不能丟。公告指出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有效挽回被害單位、被害人經濟損失,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又如,充分發揮群眾力量,營造強大勢場。追逃追贓工作開展以來,國內群眾、海外華人華僑等積極提供線索,協助查找人員下落、配合開展勸返,成效顯著。本次公告繼續鼓勵和保護廣大人民群眾和海外有關組織、個人積極舉報,動員、規勸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眾人拾柴火焰高”,公告發布後必將匯聚起海內外各界人士參與、支持追逃追贓的強大合力。

外逃多歧路,知返是正途。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希望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抓住機會,及早回頭,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如果仍執迷不悟,一錯再錯,只要尚有一人在逃,追逃決不停止、絕不收兵。

近期,在反腐敗高壓態勢的強大震懾和政策感召之下,包括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鐵,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在內,國內一批涉嫌違紀違法的省部級及廳局級、縣處級幹部主動投案,“自首效應”正在形成。對走入歧途的人員而言,迷途知返才能重歸正道。只要主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就還為時不晚。

(蘭琳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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