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男子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被深州市公安局拘留

(原標題:【警方快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極度危險!該拘!! )

2019年12月3日19時許,北溪村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某村有人運輸煙花爆竹。民警隨即對過往車輛進行排查,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冀J3W**7的紅色輕型廂式貨車形跡可疑,經查,發現車內裝有132箱煙花爆竹。經詢問,司機張某某供述其在沒有辦理運輸煙花爆竹的相關手續的前提下,購買菸花爆竹並販賣給他人的違法行為。

目前,張某某因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危險物質被深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132箱煙花爆竹已被警方依法收繳。

男子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被深州市公安局拘留

男子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被深州市公安局拘留

法律小貼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 :

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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