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 陽宅論門路

陽宅論門路

大凡陽宅門有五種:大門、中門、總門、便門、房門。大門者,合宅之外大門也,最為緊要,宜開本宅之上吉方。中門者,在大門之內,廳之外,即儀門是也,關係略輕,除震兌巽乾不宜開直門外,其餘從廳直出可也。若無兩重門,則中門即大門,又必要在上吉方。總門者,在廳之內,各棟臥房外之總門路也。蓋屋小則專論大門吉凶,則各房之去大門甚遠,吉凶也不甚驗也。其法單論各棟之出路,左吉則閉右而走左,右吉則閉左而走右,吉凶立驗。便門者,合宅只通柴水之小便門也,也宜三吉方,以助宅之吉。便門又名穿宮,書雲“穿天門”,非也,還是穿本宅耳。

大門吉,便門又吉,乃為全吉。房門者,各房之前後戶也,宜三方吉。

不論何門,自二扇以上,大小一律吉,左大換妻,右大孤寡。基宅屋小,則大門重而以便門與灶相助吉;基闊屋多,則大門遠而不驗,又以房之總門、便門為重,而以房門與灶相助吉。

大門吉,合宅吉矣;總門吉,則此一棟吉矣;房門吉,則此一房吉矣。

宅無吉凶,以門路為吉凶。蓋在坐山及宅主本命之生、天、延三吉方,則吉氣入宅,而人之出入,步步去路而自然獲福矣。倘與人共居,門不能閉,而左右俱有門路,則氣散而宅弱,禍福俱不應矣,此等屋惟在灶方者吉。或大門在兇方,限於基地而不能改動,當於吉方另開一房門以收吉氣,稍補於宅;或將客廳仍向前,臥房倒向後房,前吉、門吉、路亦吉。倒向房後則閉塞,房前要開天井,宅之後牆不宜正中開門洩氣,故便門必在兩角上擇吉方開之。

凡門、腰門,必將羅經格定,量準丈尺方開。法自後棟之後簷量至前棟之前簷,如得六十丈,則於三十丈下羅經,取吉方開門。開門宜在地支上,所謂“門向地中行”是也。門不宜多開,多開則散氣;路不宜多岐,多岐則宅弱也。

屋門對衙門、倉門、廟門、城門者兇。

宅門三重莫相對,宜相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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