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7 復婚無望 男子怒捅岳父母

被告人鄭某離婚後又想復婚,遭拒絕後,遷怒於前妻養父母,持刀殺死岳母捅傷岳父。近日,經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鄭某被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2016年,鄭某與打工時相識的李某某結婚,2017年初,因鄭某婚外戀,兩人離婚。可是不久,鄭某與婚外戀女子分手,又回頭再找李某某要求復婚,被李某某拒絕。同時,原本不大同意兩人結婚的李某某養父母,也阻止女兒與鄭某復婚。鄭某不死心一再糾纏,並威脅李某某及其家人,揚言要殺了李某某養父母,讓李某某後悔。

同年6月14日下午,鄭某騎電動車攜帶兩把尖刀來到李某某家所在的鎮上,在旅社開房休息後,晚上11時左右,他攜帶一把尖刀去了李某某養父母家,翻牆入室並藏匿於二樓一房間內。次日早上7時左右,鄭某下樓,持刀向李某某養母身上一陣亂捅,致其當場死亡。隨後,鄭某又持鐵扳手、尖刀和皮帶盤對李某某養父行兇,致李某某養父受傷。

案發後,鄭某逃離現場扔掉作案工具,並於中午12時左右自動投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雖作案後自動投案,具有自首情節,但其因自身婚外戀與前妻離婚後復婚不成,遷怒於無辜被害人並預謀殺害,造成一死一傷嚴重後果。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危險性極大,故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如是,對被告人鄭某作出死刑判決。

合肥晚報 龔兵 聶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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