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期間買口罩,需謹慎!全國已有多起口罩詐騙案發生


戰疫期間買口罩,需謹慎!全國已有多起口罩詐騙案發生


今年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在我國大爆發,在大多人在為疫情防控行動之時,亦有一些不法分子藉著防控疫情的勢頭,也在行動著。

眼下,企業逐步復工,口罩是必需品。紹興新昌一家企業花18.5萬元在網上購買口罩,結果收到了一箱樹枝。事情是這樣的,2月1日,新昌人張先生需要給企業購買一批口罩,通過朋友介紹,他添加了一個自稱賣口罩的人的微信,兩人談定價格後,張先生付了錢,對方給了他一個快遞單號。但過了幾天,對方說要漲價,張先生又將差價轉給了對方。催了多次後,等到對方終於在2月8日又給張先生髮了一個快遞單號,2月11日快遞到了,張先生興沖沖去拿快遞,但拆開後傻眼了。一個特別小的盒子裡面裝的全是樹枝,張先生這才反應過來受騙了立即報了警。

接到報警後,新昌警方迅速展開偵查。2月13日,新昌警方在紹興市局反詐中心和河南嵩縣警方的配合下,將嫌疑人安某抓獲歸案。“經初步調查,安某還涉嫌多起口罩詐騙案,數額巨大。“

非常時期,口罩對企業來說太重要了,新昌這家企業這次口罩沒買到還損失了這麼多錢,復工也更加困難了。騙子也是看準了這個各地企業陸續復工復產,口罩、溫度計等醫療物資需求直線上升的時機,謊稱囤有大量口罩實施詐騙。除此事件外,在疫情期間類似進行口罩詐騙的行為不再少數,轉賬後就拉黑,買口罩寄衛生紙等等報道也是層出不窮。在此也提醒各位,購買口罩等醫療物資,一定要去正規的網絡平臺或正規藥店進行購買。勿輕信所謂的代購,轉賬需謹慎,發現受騙及時報警。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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