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公開曝光5起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煙臺:公開曝光5起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2月4日,煙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曝光5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行為典型案件:

案件一:1月29日,蓬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對蓬萊市大辛店愛坊孕嬰用品超市進行檢查,發現該超市正在銷售外包裝標註PTTAG字樣的防霧霾口罩13包,未明碼標價。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違法行為;此外,執法人員現場發現當事人還存在超範圍經營的違法行為。蓬萊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擬罰款6000元。

案件二:1月30日,萊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對煙臺富康醫藥有限公司友誼藥店進行檢查,該店於2020年1月29日從源康公司以單價12.5元,購進各色口罩20個,以20元/個的價格進行銷售,後又以25元/個的價格進行銷售,購銷差價達到了100%。其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構成哄抬價格的價格違法行為。萊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擬罰款8萬元。

案件三:1月31日,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對海陽春天大藥房進行檢查,發現該藥房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三條,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擬罰款5000元。

案件四:1月31日,煙臺市芝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芝罘區朝陽街煙臺芝罘魯興化玻有限公司“18只口罩銷售810元;15個防護鏡銷售750元”的價格行為進行檢查,發現其所售商品沒有進行明碼標價。由於煙臺芝罘魯興化玻有限公司至今未提交上述商品的進貨價格證明,存在不按要求提供證據及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芝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擬罰款50.5萬元。

案件五:2月1日,招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招遠市旭梅果蔬食品超市“低於進貨價1分錢”售賣雞蛋進行調查。經查:該店售賣雞蛋未進行明碼標價,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三條,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招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擬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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