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縣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謝昌敏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近日,經中共融安縣委批准,融安縣紀委監委對融安縣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謝昌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謝昌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名貴菸酒等禮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謝昌敏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背棄入黨初心,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特別是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融安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融安縣委批准,決定給予謝昌敏開除黨籍處分;由融安縣監委給予開除公職處分;其主動上交的不當所得由融安縣紀委登記上繳國庫;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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