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時評丨攜號轉網“門檻”,試點時就該拆除

東方時評丨攜號轉網“門檻”,試點時就該拆除

  從11月10日開始,三大運營商攜號轉網服務正式進入試運行階段,次日工信部印發《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宣佈自2019年12月1日起,用戶可以依據該規定向電信業務經營者申請辦理攜號轉網。南都記者測試發現,目前用戶在申辦攜號轉網遭遇了運營商不少“門檻”,如合約套餐未到期、國際漫遊功能未取消等,而且這些限制也因種種問題無法取消,這意味著不少用戶實際上無法享受到攜號轉網服務。(11月19日《南方都市報》)

  備受關注的攜號轉網服務,終於進入到了試行階段。此前據媒體報道,截至2019年9月底,天津、江西、海南、湖北、雲南五省加上原來試點,一共辦成攜號轉網290萬人次。不僅如此,其他26省的系統建設改造,也已經全部完成,目前正在進行全國範圍聯調聯測。然而,從試運行情況來看,顯然不盡人意。用戶在申辦攜號轉網時,遭遇了運營商不少“門檻”,如合約套餐未到期、國際漫遊功能未取消等。

  眾所周知,實行攜號轉網政策的最終目的,是促進市場競爭,打破市場壟斷,促進網絡提速降費。基於此,去年12月,工信部出臺了攜號轉網新規及流程,並在天津、湖北、雲南、江西、海南等5個省市開展試點。特別是,今年8月,工信部出臺部門法規,不僅明確了攜號轉網申請與辦理流程、市場服務管理等一系列環節,而且明確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保障用戶的自由選擇權,為用戶提供便捷高效的攜號轉網服務。

  事實上,工信部出臺攜號轉網新規及流程,意在減少用戶轉網的阻礙,消費者有了選擇價格更優惠,或者信號更好運營商的自由。然而,不管是此前5省市的試點,還是目前正在進行中的全國試運行,均遇到了一些問題,用戶想要成功攜號轉網,並非那麼容易。一方面,攜號轉網遭遇了運營商不少“門檻”,如成功攜號轉網需要滿足實名制、不能停機或欠費、不能存在協議未到期等。另一方面,用戶在轉網的過程中,一不留神就會掉進各種“坑”裡,前有申請轉網重重障礙,後有轉網即成“二等用戶”,基本使用都成問題。

  問題是,運營商設置的這些攜號轉網“門檻”,試點時就該拆除。這顯然值得監管部門反思。今年5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11月底前在全國全面實施攜號轉網,深入做好準備工作,嚴查擅自增加辦理條件等行為。這就要求,工信部需加快《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落地,督促電信業務經營者保障用戶的自由選擇權,為用戶提供便捷高效的攜號轉網服務。同時,落實配套細則,明確懲戒條款,提高電信企業違規成本。特別是,各大運營商應減少限制性門檻,尊重消費者選擇權,滿足市場多樣化需求;抓住此次用戶攜號轉網的機會,把自身業務做好,增強對用戶吸引力,使攜號轉網,成為電信產業加速發展的一個契機。

* 以上只是作者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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