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这名公安部挂牌督捕的涉黑涉恶逃犯作出“明智”决定

投案自首!这名公安部挂牌督捕的涉黑涉恶逃犯作出“明智”决定

11月14日

迫于公安机关的密集缉捕攻势和强大心理压力

涉案在逃人员阮某投案自首

此前一天

九江市公安局公开向社会公开通缉11名

公安部挂牌督捕涉黑涉恶目标逃犯

阮某正是其中之一

投案自首!这名公安部挂牌督捕的涉黑涉恶逃犯作出“明智”决定

2015年,阮某伙同他人

在武宁县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2019年7月,阮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

被武宁县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为尽快将阮某等人抓捕归案

武宁警方抽调精干力量

紧锣密鼓开展深度摸排和分析研判

派民警远赴外省

对阮某藏身之处进行查缉布控

并上门向阮某的家人反复宣传政策、晓以利害

投案自首!这名公安部挂牌督捕的涉黑涉恶逃犯作出“明智”决定

在扫黑除恶强大威慑和政策感召下

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的

阮某最终选择主动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目前,阮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劝告还心存侥幸的在逃人员

自首是唯一出路



在逃人员一日不到案

公安机关绝不放弃追捕!

政法君提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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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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