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居民”注意了 本月起申領居住證有變化

在我們的城市中

各行各業都能看到

“新居民”的身影

這些人來自外地,生活在此

成為城市鄉鎮的重要建設者

為促進“新居民”融入福建,10月31日,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全省公安機關貫徹實施《福建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主要工作和下一步打算。《條例》自1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流動人口治安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我省有1000多萬“新居民”,你在其中嗎?本《條例》所稱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本省或者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跨縣級行政區域居住的人員,在本省設區的市所轄各區跨區居住的除外。

漳州“新居民”注意了 本月起申領居住證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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