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套路!天貓遭騰訊系圍攻,無關“二選一”

今年“雙11”真的不平靜。繼上月中旬京東訴天貓案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有了司法最新進展之後,昨日又曝出驚人消息,拼多多、唯品會兩大電商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請,請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這意味著,三大電商——京東、拼多多、唯品會聯手,意圖就“二選一”爭議在司法層面上“圍攻”天貓。

這些年來,訴訟起因“二選一”反覆發酵,每年“雙11”等重大商業事件前夕都會被拿來炒作,已成為天貓競爭對手們對付天貓的常規動作。所謂“二選一”,大意是弱勢電商平臺或者第三方商家通過媒體和大眾輿論控訴強勢電商平臺逼迫商家在兩方之間選邊,致使“二選一”成為壟斷競爭和惡意競爭的代名詞。“二選一”究竟是否涉嫌不正當競爭,可謂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本文無意選邊站,筆者關注的是京東、拼多多、唯品會三家電商的背景,它們何以聯手對天貓形成圍攻之勢。

首先,來看一下上述三家電商的股權結構。根據公開資料,早在2014年,騰訊與京東聯合宣佈騰訊入股京東15%,成為其重要股東。京東的2018年年報顯示,騰訊持股17.8%,為第一大股東,劉強東持股15.4%,為第二大股東。2017年年底,唯品會發布公告,稱騰訊和京東投資唯品會,交易完成後,騰訊和京東分別持有唯品會7%和5.5%的股份。拼多多2018年年報顯示,騰訊持股16.9%,為第二大股東。從三家股權結構可以清晰看到,它們的背後都騰訊的資本加持,且騰訊的分量很重,不是第一大股東,就是第二大股東。其二,三家電商還在流量層面受到騰訊的加持,以騰訊旗下微信支付頁面的十二宮格為例,三家均有入口。其三,拼多多、唯品請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其訴訟理由和語言表述與京東基本一致。

綜上所述,基本可以判定京東、拼多多、唯品會針對天貓的此番訴訟系“一致行動人”,且背後都站著騰訊。我們知道,騰訊的主業是社交媒體和遊戲,電商一直沒能做起來。若從騰訊的發展軌跡看,對於自身的弱項,基本採取以投資代替正面競爭的策略,而且,它的這種以投資為“國策”的發展策略持續正在持續強化中。這一點,從其過去數年騰訊本出清電商業務,持續加註上述三家持續加註三家電商,可以得到印證。職是之故,上述三家電商對阿里的訴訟,可視為不做電商的騰訊對以電商為本業的阿里的全面進攻,一種為國人所熟悉的橫縱聯合的圍攻之勢。

迴歸最基本的經濟學原理,以“反壟斷”(這種壟斷極難定義)為名,欲建立一個完全競爭的電商市場,這就要求所有平臺、商家、消費者都擁有完整且平等的信息,這無異於烏托邦,那就不存在市場經濟和價格機制了。市場經濟的創造力不是依靠任何看不見的手,而是由企業家和管理層這隻完全看得見的“手”來引導。企業持續不斷地使自己的產品、營銷技術、廣告和零售策略與眾不同,以便在儘可能的範圍內謀求獨一無二的市場地位,而對於市場先行者,鞏固並強化自己的市場地位更無可厚非,宏觀層面亦是企業創新和市場發展的動力所在。

司法尚無定論,動輒訴諸輿論,呼籲政府出面調停,進而起到影響最終判決結果的效用,這不符合現代法治精神。而將這種輿論常規化,甚至不惜以輿論代替競爭,尤其在如此重要的商業事件前夕,以此來抑制競爭對手,亦不符合市場倫理。

誠然,發起訴訟,不意味著指控一定成立。在尚未有定論之前,不妨套用一句老話:商業的歸商業,司法的歸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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