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警方“接力”追逃,潛逃27年的嫌犯自首

“我就是張X,我是來自首的。”10月9日晚20時許,64歲珠海人張某在親屬的陪同下,來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南屏派出所自首,當他說出“自首”二字時,緊繃多年的神經,終於得到了久違的放鬆。此刻,距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而潛逃已經過去了整整27年。

珠海警方“接力”追逃,潜逃27年的嫌犯自首

10月24日,嫌疑人張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批准逮捕。與眼前久經躲藏而面帶憔悴的形象不同,27年前的張某才37歲,正意氣風發。可在1992年7月13日傍晚,一個衝動的舉動改變了他的人生。

當時在南屏鎮北山錄像廳門前等朋友的張某見其2名女性朋友與2名男子因瑣事發生爭執和推搡,年輕氣盛的張某立即上前“討公道”,並引發鬥毆,張某掏出小刀刺中其中一男子腹部,事發後張某因害怕立即逃往中山市,期間聽說傷者因傷勢過重已身亡,張某便迅速逃離,從此與家人再無聯繫,孤身一人潛逃在外。

當年的南灣公安分局立案後,多次組織力量到周邊抓捕張某,由於當年的追逃手段有限,偵辦民警也只能頻繁地走訪和出差尋找線索,但均無果,抓捕張某的工作一直停滯不前。

“只要有線索我們就順線追查布控,我們在辦理其他案件時也時刻關注著這個案件在逃嫌疑人的行蹤,江西、福建等地不知去了多少趟,堅信一定會將嫌疑人繩之以法。”當年辦案民警陸光華如是說。

此後南灣公安分局因編制調整撤銷,轄區的南屏派出所併入拱北口岸公安分局。但自張某出逃以後,警方就從未放鬆過對他的追逃,後來拱北警方也先後多次組織刑偵、案審等多部門輾轉全國各地展開抓捕,人沒抓到但偵查抓捕從未放棄,每逢民警有退休、調崗的,就把此項工作像接力棒一樣傳遞下去。南屏派出所歷任南屏、北山社區民警也曾多次走訪嫌疑人家屬,希望盡一切辦法與嫌疑人張某取得聯繫並勸其投案自首。

翻開厚厚的卷宗,案件詳情依然清晰可見,然而,漫長的二十多年過去了,嫌疑人現在哪裡,變成了什麼樣子,是否還在人世?這一切都是未知數,隨著歲月的流逝、人員的更替、記憶的模糊,該案追逃的難度不斷加大。

今年6月份公安部開展“雲劍”行動以來,珠海拱北警方乘勢而上,對在逃人員發起凌厲攻勢,9月中旬組織分局精幹警力全國追逃,上百名逃犯被緝拿歸案。

針對張某一案,拱北警方在總結過往成功追逃經驗的基礎上,充分運用大數據深挖細查張某行蹤軌跡,多措並舉壓縮犯罪嫌疑人的活動空間,使其時時、處處、事事面臨被抓的風險。

同時,辦案民警積極圍繞其親屬開展規勸工作,深入宣講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對家屬既講明政策,動之以情,又施加壓力,打消幻想,使其明白投案自首與畏罪潛逃之間的利害關係,放棄逍遙法外的僥倖心理。

經過幾個月的持續溝通,在拱北警方堅持不懈的規勸下,最終,潛逃多年身心疲憊的張某主動到南屏派出所投案自首。

張某供述,其在案發後得知傷者傷勢過重死亡,因害怕承擔法律責任,匆匆逃離廣東,潛往福建山區躲藏了起來。二十多年,其以假名到處潛逃,無依無靠,哪個地方也不敢久留,整日提心吊膽,每天晝伏夜出,無法找到一份安穩的工作,平時靠打零工維持生計,日子過得異常艱難。

經審訊,嫌疑人張某對27年前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至此,這起塵封27年的血案終告落幕,受害人及家屬得以告慰。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等待張某的將是法律正義的審判。

【記者】錢文攀

【通訊員】歐陽傑勇

照片由南屏派出所提供

【作者】 錢文攀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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