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碰瓷”不能僅僅道歉了之

李高思中國網評論員

4月10日發佈的世界首張“黑洞”照片把一家名為“視覺中國”的圖片公司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明明是全世界都可以使用的公共圖片卻被這家公司打上了自己的版權標識。視覺中國長期存在的濫用維權、漫天要價等行為,遭到多方質疑,口誅筆伐之聲愈演愈烈。

視覺中國被各界聲討,一日四上熱搜,深夜被天津網信辦約談,兩發致歉聲明,國家版權局發文要求各圖片公司不得濫用權利……目前視覺中國股票跌停,網站已關閉整改。

近年來,視覺中國等圖片公司將碰瓷式的“維權”大行其道,頻頻引發爭議。共青團中央官方微博更是直接質問“國旗、國徽版權也是貴公司的?”很多新聞媒體、平臺、自媒體皆被視覺中國等圖片公司起訴過。

有網友甚至調侃稱,“如果你是做自媒體的,你公司沒收到視覺中國的律師函,那你要反思一下自己,公司為什麼做的不夠大。”其毫無邊界的官司遍地開花、漫天飛舞,真是“天下苦視覺中國久矣”。

視覺中國之所以引發公憤,一方面是因為將大量公共圖片標為商業用途,另一方面則是利用這些圖片不斷向“侵權者”提起訴訟,更是以侵權為由索取高額賠償,使得原本正常的版權維護變成了“版權流氓”、“高價欺詐”行為。

視覺中國的財報顯示,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合併層面營業收入7.01億元,實現淨利潤2.2億元,較2017年同期增長35.31%。諸多營收來源中,核心業務“視覺內容與服務”為視覺中國貢獻了80%的營收,而其中很大一部分收入或來自於版權糾紛。

業績的喜人並不能掩蓋視覺中國存在的問題,其通過維護圖片版權的方式一味追求利益的商業模式受到更多聲討、質疑。視覺中國等圖片公司利用自身的圖片庫優勢攬盡天下圖片資源,將其變成一門自己主宰定價權的版權生意。

圖片的商業使用本身沒有問題,但如果以維護版權之名行欺詐之實,或者以訴訟方式搞碰瓷式維權,“要挾”、“勒索”企業或自媒體,以達到圖片銷售或者以高額索賠作為賺取不法利益之手段,則涉嫌違法犯罪,也會傷害圖片版權市場的良性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對於已經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通過“知識共享”等寬鬆協議授權的作品,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都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遵守其它附帶規定。

作為商業公司,視覺中國等圖片公司不能一味追求經濟利潤,必須調整思路,把精力聚焦在給用戶提供優質的圖片服務上,依法維護好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對中國圖片版權市場的健康發展做出貢獻。

同時,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上述“碰瓷”和侵權行為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懲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切實推進版權保護工作,營造良好的版權保護秩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