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替母報仇,終判死刑,您怎麼看?

險道求生的野豬


查清疑點,公正判決。張扣扣殺人一案與22年前張母被殺案系具有明顯因果關係的連環案件。沒有張扣扣母親的被打死,沒有張扣扣被巨大的心理陰影壓制,沒有張扣扣窘迫的生活現狀,沒有兩家長期仇視,就不會發生張扣扣連殺王家三人的慘案。現在,張扣扣殺人案件已經產生,若要公平、公正、公開、服理、服眾地辦理此案,就應該面對現實,考慮因果關係,查清一個疑點,履行一個法律程序。

這個疑點就是22年前張扣扣的母親到底是被誰打死?是王老二,還是王老三?為什麼張扣扣家人一直講述是王老二打死了張扣扣的母親,而不是年少的王老三?對此,應當立案偵查,查出真相。是張扣扣一家胡言亂語,誣陷他人,還是王家推出未成年人王老三頂替成年人王老二?

履行一個法律程序,就是給張扣扣做精神疾病鑑定。張扣扣的辯護律師提出做精神疾病鑑定的請求,是合法的,法院應當予以採納。

查清疑點,履行精神疾病鑑定程序後,本不復雜的案情必然會大白於天下。如果當年判決有誤,應予更正;如果屬於公檢法人員徇私枉法,則依法追究當事人;如果張扣扣確有精神疾病所致,應予從輕量刑,給予其在獄中度過餘生的機會;如果張扣扣沒有精神疾病,應予承擔殺人償命的責任。任何的疑問,任何的歧義,都會不攻自破,人民法院對案件當事人依法公正判決既是。


昭盟知青


我13歲那年在小學唸書時因為上體育課渴的喝口水被管水的老師(臨時工,大我十幾歲)打的我頭破血流,我一星期沒上學……後來我退學一年……再後來我求師傅學武術苦練拳腳,心想老子長大了非打死這王八蛋不可!……八一年我當兵去了,每天堅持早晨4點就起床鍛鍊去……。再後來我復員回家鄉參加了工作,一直堅持鍛鍊著……,可心裡時常有小時候被打的頭破血流恐慌恐懼的陰影,噩夢也常常在睡夢中驚醒,說心裡話總想找這個人報仇!……可後來聽說這個人被電擊死了……我現在退休了,鍛鍊身體以養成我的習慣了,可小時候的這件事有時還常常想起……。


天哥27618189


張扣扣最終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這個在意料之中,沒什麼奇怪的,不判死刑的話,這就奇怪了。


現實不是金庸古龍小說裡面的江湖豪情,快意恩仇。即使是金庸古龍小說裡面能快意恩仇的人物,也是有大能耐大本事的豪傑,而如果只是一個小人物又沒有任何本事,也是要受到法律的制約的。

在現實社會中,有國家強有力的法律制約,張扣扣也僅僅只是一個普通人,或者說是一個做什麼都很失敗的廢物。如果張扣扣是一個能和國家講條件人,他殺了也就殺了,但他不是,所以就必須為他的行為受到法律的嚴懲。


大家不要總是說張扣扣為母報仇這個事,可以這樣說,為母報仇這個都是扯蛋的,只是想為自己殺人而找一個藉口而已,想讓自己心理對殺人表示認同覺得自己是正當的。

可能現實中安安穩穩過生活的人,會為張扣扣為母報仇叫好,但是對於我們這種坐過牢把人性看的很清楚的人來說,張扣扣為母報仇就是扯蛋的,說白了就是自己沒用,過的很慘,然後看到別人過的好,眼紅了,然後想到自己母親被害,自己過的這麼慘就是因為對方導致的,於是起了報復之心。

說什麼為母報仇,搞的這麼高大上,說白了就是自己沒用,然後羨慕嫉妒恨而已。


我國法律不支持以暴制暴,就比如人家罵了媽,你拿刀把別人捅死,就不是殺人了?

就比如很多人說“你罵我可以,但不要罵我媽”然後就打架起來了。說的好像真的很在意你媽似的,這只是你想打架找的一個藉口,覺得自己因為這個藉口,感覺打架有了正義性,激發了自己的憤怒和鬥志,其實最後說白了,你媽在你心中或許什麼都不是。


再次,即便想報仇,也要冤有頭債有主,你殺人家全家,這就不對了。這個社會人居然還有一片叫好的,我簡直醉了。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道德與法治,感情與理智。很多的時候他們是和諧的,很多的時候他們又是矛盾的!

任何人只要做了事情,他就要為他的行為收到成果,也要為他的行為而付出代價。

張扣扣也為他的行為收到了成果,雖然報仇沒那麼完美,但是也報了一大部分。同樣他必須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法律就是法律,你觸犯了你就該受到應有的懲罰,對於他的死刑判定沒什麼可說的事實清楚明瞭,也沒有什麼值得同情的,他難道不知道殺人的後果是什麼嗎?他肯定知道,但是他還是做了,那麼承受這個結果是必然的。即使他殺的人十惡不赦,他也是死刑,任何人都沒有私自懲罰別人的權利!

這件事情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原因是‘殺人替母報仇’。我想我們主要關注的是‘替母報仇’至於他用的什麼手段我們應該不太感興趣。因為‘為母報仇’所涉及到的不僅僅是法律,還有倫理。我們總喜歡換位思考,如果我們和他,換地而處,我們會怎麼面對和處理這種事呢?殺母之仇究竟報是不報呢?其實這才是我們應該思考的重點!

檢查官說96年他母親被殺一案,處理的完全恰當,合法而且合乎程序。並且說他殺人是由於生活不如意,報復社會,而殺人報母仇是他的藉口。

對於這種說法,實在是難以服眾!

就算真是他母親先打的人,他母親先和王家的老二發生的爭執,張母先打的王家老二,一個婦女打一個男子,男子卻不還手,然後他未成年的弟弟還手把人打死了,這故事也太沒可信度了吧!只判一個未成年人7年,說這合理,我是不信。為啥這麼判?只要當然說有另外一個成年人參與打人,參與者肯定死刑!

又說他是為了報復社會殺人那更是無稽之談了!他咋不殺別人呢?殺人以後沒直接被抓住,他也沒再去殺害別人啊?還是他自首的。報復社會的人卻自首了,是不是自相矛盾?

我們同情他是因為我們認為他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他肯定也是這麼認為的,一個孩子的母親被殺了,還死在他懷裡,他心理可能沒有問題嗎?可是當時有人關注這些嗎?

說他現在生活不如意了去殺人,那就更符合事實了!螻蟻尚且偷生何況他是個人啊!正是由於他生活的不如意,才讓他更加想念母親,誰有難處的時候不想媽媽!而他不僅是想念母親,而是想到如果他母親沒死,他還會這麼艱難嗎,最少有人在他艱難的時候能得到情感上的慰藉,而他呢?母親被人殺了,還他媽的白死了!我們的生活充滿了曲折,而他的人生全是大坑。換位思考一下我們就知道,生活的不如意誘發了這件事的發生,但是絕對不是主要因素。

有的時候就是這樣,有的時候情感完全控制了理智,我們也是,跟我們無關的事情我們侃侃而談,各種道德底線,各種高大上,各種……因為我們站著說話不腰疼,如果我們的父母在我們眼前別說被殺了,就是被打倒了,你是否會考慮是不是你父母的對錯?你是否能理性的選擇以後靠法律來討回公道而不衝上去?,別人怎麼選擇是什麼我不知道,我肯定會衝上去,至於後果多嚴重我都願意承受!

張扣扣,他活的比我們很多人都真實,他說了,他不後悔。我想他也沒什麼可後悔的,你殺人了就該被槍斃。法律的尊嚴不可侵犯。你明知故犯,你後悔啥。要是沒殺到仇人,殺的是不相干的人那你有理由後悔,你殺的是仇人,你後悔啥!

他的做法不值得我們提倡,老話說得好,冤冤相報何時了啊!最關鍵的是我們也不能老幹人家警察叔叔和法官阿姨的活啊,犯法的事我們就別幹了,警察叔叔的鐵拳可是很有力度的,打擊犯罪他們義不容辭。我們做好我們的監督作用,督促法律更加的公正,法律越公正,悲劇就會越少的發生!也誠懇的建議一下警察叔叔在辦案的時候以人為本,注重一下心理的疏導,別為以後的社會留下隱患。


時空V夢想


個人認為!別人殺了你的親人!然後就去報仇!這是古代人的做法!殺父之仇!殺母之仇!殺兄之仇!就像戰國時候燕齊倆國的仇!蘇秦用縱橫之術滅掉了強大的齊國!然後就不惜代價的去報仇!這就像日本人殺了我們中國人一樣,中國個日本是世仇!我們肯定也特別恨日本人!日本人還參拜靖國神社的甲級戰犯!我們也在抗議!不過社會在進步!你解決不了的事情有法律解決!不要衝動的用個人違法行為來解決!然後法律就回解決你!這是必然的!做什麼還是要有方式方法!大部分人還是很覺得張扣扣死刑必然的!必經三條人命!手段殘忍!對於王正軍殺其母的罪行判的還是有些太輕!判了7年!賠了9千多!


海德堡的夏天


雞皮蒜毛的鄰里糾紛,製造出雙出血案,從人員損失多少來說,扣扣賺了一條命,鄉里鄉親,又不是行走江湖,血海深仇,5條人命能換來那些教訓,從某一角度講,張扣扣的死,是最難受的。預知的死,是最痛苦的煎熬。如果他一次次上訴,他求生的慾望,會更加強烈,懼死的念頭會精神崩潰。當初那種,殺一個夠本,殺倆賺一個的豪言壯語,會不堪一擊。從某一意義上說,他已賺大了。應該不上訴,認罪伏法,領罪一死。說句難聽的。被殺害的三人,都有後人。找個由頭,再復仇,這是人們最不願看到的。有條件的話,遷戶出村,或移民搬遷是最好的選擇。省的鄉里鄉親,抬頭不見低頭見。應該把所有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和光同塵56519696


張扣扣案件的結果基本明朗了,只剩最高法的核準。

透過案件全過程,基本上是張母被殺,張扣扣多年後為母復仇這樣的脈絡。

張扣扣是悲劇的製造者,同時也是犧牲品。為了復仇連殺三人,使得雙方舊仇添新恨,沒有走出冤冤相報終未了的惡性循環。兩家為此都付出慘痛代價。已去的四條性命加上即將消逝的一條。

如果張扣扣在其母被殺之後走一條隱忍的路子,或許會被人譏笑無能,但卻不致出現如今的結局,雖然復仇,卻將自己年輕的生命戛然而止於今。

在情感上看,張扣扣是有讓些人"稱道"的,但這只是傳統觀念上的認知。法制社會,特別是如此惡性的案件,公訴、審理過程是不會存在大的偏差的,再就是如果不是現在的判決結果,這個案件就成為一個範例,造成的社會影響不會不加以考慮。

情感存於心,法律行於世,便知誰更有力量。


觀潮測汐人


張扣扣案應該引起社會反思,至少應該有一種機制,在22年前2家發生血仇後,判決了應該進行矛盾化解、最最關鍵的是應該採取措施動員幫助其中之一家搬遷,殺母之仇本來就不容易諒解,然後在天天見面強化記憶,確實很容易在一個細小矛盾下激化。想一想,對面那人殺了自己媽,看到對方臉色不好、那肯定是在心裡咒我,看到對方一副笑臉、那肯定是在挑釁我,對我好那肯定不懷好意,對我不好那更是罪大惡極。如果搬遷遠一點,少見面,時間長了應該會好一些。


淡定146866745


死刑才是正途。

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行。輪行家貧無孝子。

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對父母的孝心要表現在關心上,不能簡單的歸結到行動上。

為了之前母親被人殺害,時隔很多年後殺人報復,而且是三條人命,無論如何都是說不過去的。

就算他母親是被冤殺的,還他一條人命,抵消了吧,剩下兩條人命,難道不需要抵命?

退一步說,當時殺人者未成年,肯定不會判死刑。而且是雙方撕打,他母親先動手,事後被判刑7年,對一個未成年人來說,也不能算輕判了。

再退一步說,就算對之前的案子有爭議,現在殺一個還可以理解為母報仇,殺三人,太過了,應該抵命。


山依斜陽


張扣扣案的公開審理,彰顯了我國司法正在朝著新的高度邁進。

我個人認為這孩子肯定是活不成,網友有一部分人想救孩子的心可以理解。但這不能代表人性可以放縱,

社會的長治久安是要建立在法律所圈定的範圍內的各種意識形態,它是套在每個自然人頭上的緊箍咒,誰踐踏了它誰就要被困或殺,況且自古就有殺人者償命一說,你母的命是命,人家三口的命就不是命了,

前因的命案起因只是鄰里糾紛,且張母好鬥是事實,爭鬥中是致命的一棒造成,是誤傷,對方只能算是持強凌弱。況且王家三子也被判刑。

法律只是一個抽象的被捆綁在國家機器上的附庸,它只能就事論事,從它本身釋義上要對全中國所有人有所交代。我們不能站在弱者的立場上一概而論,我們的善心只能從內心和道義上給予吶喊,但是弱者和強者是互相轉化的,前因的人命案張家是弱者,而後果王家卻成了弱者,張扣扣在部隊裡學到了殺人的本領,他己經轉化成了體能上的強者,這個時侯己經過去了二十多年,他應該找政府尋求幫助是正理,或找人和仇家要補充民事補償,把自己變成一個生活強者,適時的娶妻生子,樹立生活的信心,這樣的話才能慢慢的撫平心中的傷痛。

我個人認為你的不娶妻是自身的原因?還是國家人口比例失調,政策導向,人們價值觀的取向問題而導致你沒有成家立業而走向偏激的行為?還是其它?

難道當年你的母親臨終囑咐你要為她報仇?或是你己年邁的還健在的父親他始終也咽不下這囗氣?如果不是,那你三十六的人了,思想和性格是極大的扭曲了的,你的行為才是導致了人性的最大缺失,你死後,可憐的老父親情何以堪,叫他老人家在悲傷的世界上怎樣獨立難行。

所以你不是孝子,網友們貫你的,忠孝禮義信等等的名詞一個也不配。

此案留給我們的啟示和反醒以及深思的很多很多,

這裡有呼籲國家和政府的層面,我們不只要加強施法的公平和公開公正,還要下大力氣治理人們的意識形態領域裡的建設,教導子民,百善和為先,和和氣氣的社會,家庭,人和人的關係不是靠的弱肉強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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