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軍佔領南京後用各種手段誘騙她們成為發洩工具,想死都不可能

日軍在南京大屠殺期間建立“慰安所”的途徑,主要有以下兩種:

第一條途徑,是日軍各部隊遵照日軍部的指令,自行設立各種臨時性質的“慰安所”。

1937年12月13日日軍攻佔南京後的初期階段,日本軍部從後方徵調的日本、朝鮮籍“慰安婦”一時不能立即大量地運抵南京。日軍方當局遂採取應急措施,密令各部日軍先自行設法設立各種臨時性質的“慰安所”。於是,各部日軍就用公開劫掠、強迫徵召或用謊言欺騙等種種方法,獲得大批中國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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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從進入南京開始,就大肆劫掠中國婦女。李克痕在《淪京五月記》中寫道:“整群結對的‘花姑娘’被捉到,有的送往皇軍俱樂部,有的專供敵長官以洩獸慾,一般敵兵到處搜尋女人,在街上,在弄堂口,許多女同胞被輪姦,慘叫與狂笑突破了死城的空氣……”。郭歧在《陷都血淚錄》中寫道,日軍在搜索婦女時,為防止婦女化妝男性逃避,故在搜查男子時,還要伸手到褲襠觸摸一下。在南京大屠殺期間,“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向日方當局遞交的抗議日軍在1937年12月14日到30日這些天中暴行的一百七十件報告中,就有多件是日軍劫掠中國婦女到臨時慰安所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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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還公然派人到各難民所強行“徵召”中國婦女作慰安婦。1937年12月24日上午,日軍一名高級軍事顧問到金陵女子文理學院的難民所,公然向該所的負責人、金陵女子文理學院美籍教授魏特琳(Minnie Vautrin),要求挑選100名中國婦女去充當“慰安婦”。魏特琳在這天的日記中寫道。“……10時,我被叫到我的辦公室,與日本某師團的一名高級軍事顧問會晤,幸好他帶了一名翻譯,這是日本使館的一名年長的中國翻譯,他要求我們從1萬名難民中挑選出100名妓女。他們認為,如果為日本兵安排一個合法的去處,這些士兵就不會再騷擾良家婦女了。當他們許諾不會抓走良家婦女後,我們允許他們挑選,在這期間,這位顧問坐在我的辦公室裡,過了很長時間,他們終於找到了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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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還通過“難民登記”挑選中國婦女充當“慰安婦”。擔任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主席的德國商人拉貝(John.H.D.Rabe)在1937年12月25日的日記中寫道:“日本人命令每一個難民都必須登記,登記必須在今後的10天內完成。難民共有20萬人,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第一件麻煩事已經來了,已有一大批身強力壯的平民被挑選了出來,他們的命運不是被拉出去做苦工就是被處決。還有一大批年輕姑娘也被挑選了出來,為的是建一個大規模的士兵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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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更常常用詭言誘騙來許多中國婦女,聲稱讓她們為日軍做洗衣、燒飯、打掃衛生、女招待等工作,到夜晚則強迫她們到各部隊的“慰安所”中去做“慰安婦”。1937年12月30日,有6名中國婦女被日軍從南京市中心的大鐧銀巷帶走,送到南京城中的一家日軍醫院。日軍詭稱讓為日軍官兵洗衣服。但到晚上,她們就被脅迫進慰安所,遭日軍官兵的輪姦。年齡較大的婦女一晚被輪姦10次到20次,較年輕、美貌的多被輪姦40次之多。這些被日軍騙去的中國婦女從此就失去了自由,絕大部分再也沒有走出日軍的兵營。

日軍用劫掠、強行徵招、謊言欺騙等方式,獲得大量中國婦女後,就由各部隊隨意選擇一些場所,建起各種不掛牌子的臨時“慰安所”。一時間,這種臨時“慰安所”遍佈南京城內外各地。由於這類“慰安所”多存在於日軍佔領南京後的一段時期,為時不長,且多建在日軍的軍營裡,為臨時性質,因而留下的史料與遺蹟很少。但我們還是可以從一些有關當事人的記述與回憶中,看到其中的一些情況。如日軍第114師團的一等兵田所耕三回憶說:“女人是最大的受害者。不管是老的,還是年輕的,全都遭殃。從下關把女人裝上煤車,送到村莊,然後分給士兵。一個女人供15—20人玩弄。士兵們拿著有中隊長印章的紙,脫下兜襠布,等著輪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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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在南京設立“慰安所”的第二條途徑,是通過南京本地的一些漢奸地痞流氓,“招募”、脅迫、誘騙中國婦女,設立“慰安所”,進行商業性的經營;在南京偽政權建立以後,就指令偽政權派遣專門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日軍侵佔南京後不久,日軍“南京特務班”的大西等人,就指令漢奸孫叔榮、王承典等人迅速招募100名“花姑娘”建立“皇軍慰安所”。王承典認識南京一位對舉辦妓院很內行的黑社會人士喬鴻年,就向大西推薦,由喬鴻年承辦,得到大西的首肯。喬鴻年,又名喬月琴,是南京著名的流氓地痞與戲霸。他立即陪同日軍特務班頭目,先後來到各難民所搜尋挑選中國婦女。喬鴻年把搜尋重點放在金陵女子文理學院難民所,因為這裡主要收容年輕婦女,人數多達1萬多人。喬對她們搖唇鼓舌,以日軍保障安全、付給一定報酬和日軍官兵不得攜帶武器等條件為誘餌;又以犧牲小我、促使日軍停止殺掠與姦淫、保護眾多中國姐妹等語句來誆騙;還用如不從命必遭殺身之禍來威脅。但中國婦女仍不從命。於是喬鴻年協同日軍,從12月18日到20日,從這裡強徵了300多名婦女,選定傅厚崗、鐵管巷兩處公館巨宅作為“慰安所”開辦地。12月22日,由漢奸創設的這第一家“慰安所”便正式掛牌開張了。傅厚崗“慰安所”設在公館的一、二、三樓,“慰安婦”多選年輕美貌者約30多人,專為日軍將校服務,規定每天下午1時到5時接客,每小時接客收日軍軍票3元,可以過夜,通夜10元;鐵管巷“慰安所”的“慰安婦”為普通日軍士兵與下級軍官服務,規定每小時接客收日軍軍票2元,但不準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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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漢奸創辦了第一家“慰安所”以後,日軍當局又要求繼續開辦更多的“慰安所”。1938年年初,王承典、孫叔榮與喬鴻年等人又在南京其它一些地方開辦了多家“慰安所”,如在城西鐵管巷(現四環路)瑞福裡(四達裡)設“上軍南部慰安所”,在山西路口設“上軍北部慰安所”。1938年4月12日,已經開辦與主持多家“慰安所”、富有經驗的喬鴻年奉日軍特務機關的“委託”,以“上軍慰安所主任”的身份,向偽“南京市自治委員會”會長孫叔榮、工商課課長王承典呈文,申請在南京城南鬧市區夫子廟一帶再開辦一家新的“慰安所”。喬鴻年的呈文稱:“竊所頃奉南京特務機關委託,為繁榮夫子廟市面,振興該區商業,調劑全市人民生活計,指定在夫子廟,貢院街海洞春旅館原址,及市府路永安汽車行原址,暨永安裡全部房屋,分設‘人民慰安所’二處,業已修理,一俟工竣,即行開幕,除已分別呈報各主管機關外,理應備文呈報,仰乞鑑核,准予備案,並加保護,是為德便”。王承典立即批示:“照準 並轉警務廳派員前往查看”。1938年4月13日,偽“南京市自治委員會”就專為此事發出第239號訓令實施。此後,所謂“人民慰安所”就正式掛牌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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